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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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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我一次也没和勾捏提过那部手机,但这并不代表我不为此痛苦。有几次,我为此痛苦得一步也迈不动。我应该看着她扔掉才是。我对科技并不懂,正因为不懂,我对它是如此敬畏。我谨记电信外线员的教诲:“拆下SIM卡及电池,最好是整机扔掉,扔在水里。”她摁动按键,让车侧窗徐徐下降,在我眼角的余光里挥动手臂,然后将它偷偷压在大腿下,关机,并趁我从一堆东西里分拣出钞票之际,将它塞进包内。

“扔了吗?”我问。

“我他妈不是小孩子。”她生气地回答。

我应该检查一遍的。我就知道她会留这个后手。现在,它结束了我们相对镇定的流浪生活(往往是我们转移到乙地,警方才赶到事发的甲地,会有个时间差),迫使我们亡命奔逃。我们沿铁路线走出他们的包围圈——(就像代达罗斯为了和儿子伊卡洛斯一起逃出暴君米诺斯的软禁,将翎羽涂上蜡,制造出飞行翼。代达罗斯说:“米诺斯是陆上的主人,水上的主人;陆和水是都不准我们脱逃。只剩下空间这一条路了。佑生,你听着,”宏梁说,“正如这本书里所说的,才能常常是被不幸所唤醒的。谁会相信人可以在空中旅行呢?”现在,谁又会相信那急于逃命的罪犯会沿着人们思维中专属于火车使用的铁轨以一小时五公里的速度慢慢走出去呢?)——发现自己将要走入的又是他们布下的天罗地网。铅(读盐)县,仅只是一个还在用滚烫的沥青铺设主干道的贫困县,和丕州分属不同省,隔着一座足以改变彼此风俗及口音的大山,却也对我们严阵以待。晨光熹微之时,我看见自己,湿漉漉的,印在电线杆上的协查通报里,左眉上的胎记尤其明显。我看见自己准确的身高、体重、年龄,还有不曾留心但的确存在的癖性,以及他们开列的足以使人万死不辞的赏金。对她的介绍甚少,截至当前她还是无名氏,然而画像专家用铅笔画出的她的头像,也有八分神似。它是新贴上的。也就是说,在我们朝着铅县走来的同时,这里的警察已在大街小巷贴好悬赏我们人头的通报。可能方圆一千公里以内都贴满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通报里读出一种恐怖气氛,就是我自己,作为读者也害怕起那被通缉的人来了。此时,因彻夜行走,我们早已精疲力竭。不远处有一家早点铺,蒸笼里冒着气儿,几只不锈钢保温桶光可鉴人,想必盛着滚烫的豆浆与粥。我能闻到味儿。近在咫尺啊。长着胡髭的伙计端着被一一切成四牙的腌鸭蛋走出来时甚至问吃点什么,我们却走不过去。我听见肠子里所发出的哀鸣。此时还寒风侵肌。

穷途末路莫过如此罢。

我们不敢在城镇逗留。在下乡的柏油路之外,有时有条可供一台驴车通行的废弃马路,我们沿着它走,如果路面中断,我们就从田埂穿过去。我们找到一条沟渠,拣走水面的枯草,划拨着,挑了自以为是干净的水捧起来喝。喝了很多。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渐渐照暖和我们的身体,使我们又有了一些精力。不知怎么我想起童年时墙角那只被刺瘪的橡胶足球。依照热胀冷缩的规律,每到中午它就变得滚圆,然后随着日薄西山,又悲哀地瘪下去。我想到父亲买回这只足球,然后,乖戾到无法捉摸的他瞄准晾衣架飞起一脚,让挺立的竹枝戳爆它,精确无比。“这就是你要的生日礼物,别说我没给过你。”他说。我们将要爬上一座山时,遇见一位拖石碑的农夫。车上还装着几袋萝卜。从拐弯处过来后,他双手压住翘起的车把,让身体笔直悬空,听任车轮从坡上滚下来。我大声叫着。他躲闪不及,让板车的车把撞到石壁,人也扑了上去。还好没什么事。我说:“好伯,卖几只萝卜我们吃吧,我实在饿得不行了。”

“你们随便吃。”他说。

我们吃了这老好人很多萝卜。是夜,当我们隐匿于山洞,依靠点燃的松针勉强取暖并继续吃那萝卜时,我后悔对他提出的要求太少。我应该向他借宿。兴许他还会将某间空宅的钥匙留给我们。我用小枝拨动灰烬,说:“无论如何,先将这阵子躲过去吧。”一路上我不停向她强调纪律。我发现值得我们注意的事情已经太多了。我变得神经质起来。此刻洞外一团墨黑,林间传来鸟儿的啼叫以及野兽就像怀有失子之痛的哀鸣,有时四处寂静,只有落叶在地面沙沙地移动。我用衣服盖住紧紧抱着我的她。几次,我自假寐中醒来,不知身在何处,很久以后才推断出自己是在深山老林,不禁悲从中来。我想起军事史上失利的一方,弃甲负弩,垂首丧气,与饥饿、疫病、糟糕的天气及精神上的颓唐作战,游走在人迹罕至之处。他们的信心像风中的烛火,忽闪忽灭。他们寄望于杀回人间,东山再起,却多数倒毙于路边,徒然遗下一具尸骨。我也想起变成野人的人。我觉得用不了多久,自己也会失去语言,同时因取火困难而过上茹毛饮血的日子,并且,在以前的同类出现时仓皇逃走。也许这就是一纸之隔的未来。

清早,我被勾捏持续的喊叫声——嘿,嘿——吵醒。能听出来,她就在不远的地方,一动也不敢动。我从山洞里移出来,起身赶过去。她站在林中央,捉着一根枝条,与一条相距七八米的狗或者说一匹狼对峙着。它的嘴长而窄,鼻端突出,长得可真像马戏团里想逗人开心的小丑。我让她慢慢站在身后。她颤抖的手几乎要撕碎我的衣角。它“面带微笑”,然而又是平静而阴森森地看着我们。端详我们。研究我们。它的瞳仁是杏黄色的。我无法凭借经验获知它在想什么。我努力站着。全部力气都用在站上了。要过好一阵子,这犬科动物才低头,将漆黑的鼻尖凑近霜打的地面,嗅来嗅去。它在对视的决斗中失败了。又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近乎是征询地看着我。似乎在说:“咱的事怎么解决?”我朝它恶狠狠地扬起拳头。它便转身跑了。我记得它四足不曾同时离地,跑得特别平稳和轻盈。跑到缓坡那儿后,它抬起一条后腿刨挖,刨出一堆土后,纵身一跃,消失于上边的灌木丛。

“狼会吃人,但起码人不会,”在血色回到她惨白的脸上后,她指责起自己的救命恩人来,“我碰到狼了,说起来谁信啊,我碰到狼了。”

“也许是狗。”

“是狼。”

沉默片刻,我说:“我也不知道会这样,我只是想我们不要主动去送死。”我真后悔说了这句话,虽然我说的是那么温和。她跺着脚不停地喊:“可是总比被吃了强啊,你懂吗,比被狼吃了强。”

“我们从山脚下走。”我说。

“不。”

“你听话。”我抓住她的胳膊。而她弹跳开来。“别拦我,你就让我走吧,你爱待这儿就待这儿,爱待到什么时候就待到什么时候。别拦我。你知道吗我待在这儿连厕所都不知道怎么上你知道吗,我就要来月经了。”她说。

她捡来一根枯枝,用膝盖掰断,缠绑上自己的一件衣服,试图点燃它。她不停拨着打火机的滑轮,嚓嚓嚓的,只打出一点火星。在她将火机掷于地上后,我捡起来,帮她点着了。据她说见火则狼不敢近身。她就这样擎着白日的火炬,朝山下走了。早知就不救下她了。我可是一次也没提那部手机。也没提那把她玩来玩去爱不释手的活动扳手。她玩着玩着就将那名司机打死,后者像树被伐倒笔直地扑下去。现在,她又为了不放弃对一块香皂、一张抽纸、一只马桶的享受,毅然决然地走向警方设好的埋伏圈。当然是以山上有狼的名义。可谁说那就是狼的,现在哪里还有狼。她完全就由着自己的性子,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完全不考虑你的感受,也不顾虑事情的后果。“死也要塞着棉条去死。”你瞧瞧她说的。

在遇见的第一家小卖部我们停下。店主抱着小孩不时抖动手臂。勾捏付过钱,斜睨着我,好似在说:“请问有事吗?”我怀疑这发霉的面包过期都有一年,然而我们还是满含热泪地将它吃了下去。门外是因打霜而发灰的旷野。我们走向公路,坐客车去了陟良县城。下车后,她头也不回地走向那喻示着进城的拱形大门。而我驻足,藏身于一台小货车后。她清晰地穿过城乡分界线时,我想最好能出点事。太多狱友及我自己的经历告诉我,往往就在我们以为无事,从而想当然地越过某条分界线时,警察从天而降,将自己死死压在身下。你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冒出来的,并且一下子就有那么多人。你完全不知道。现在,我倒是有些渴望她被捕。我希望她能明白我是对的。

朋友啊,你问得好,我为什么就不离开她呢,我可是有一万次的机会离开她。从我们到陟良县,到转移至流沙镇、丹青镇,到抵达叔夜古城,我都可以离开她。甚至从更早,从我和她烧山开始,就可以离开她。离开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同时也是极为简便的一件事。它无须履行什么程序。她也一次没有转过身来,求我继续跟着。朋友你问得好哇——(“他惊在那儿一会儿,开始不停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呢。似乎是在咂摸这件事,似乎还是头一次去思考它,似乎,他和她在一起,本身就是一件天赋的、自然的、不值得去怀疑的事情,”宏梁说,“没想到我的这一质疑,一语惊醒梦中的人,使他陷入极深的思考。他尝试去解释。他的解释很乱,很复杂,多有相互抵触之处,就是连他自己也说服不了。不过从他倾箱倒箧讲述的态度看,他倒也不是为了掩饰什么。后来因为知道我也是念过些杂书的,他便邀我为司铎,向我求告,让我来剖辨此事。佑生,今天我跟你讲的,就是我所听他说的及我自己揣度的。它涉及到人性的隐秘之处。这种隐秘,像西瓜里的瓤,平时是看不见的,只有打开了(只有经过他人的剖辨),你才知道里边是什么。在我的盘问下,他想起自己将收养的狗亲手杀掉的事情,并意识到自己,一名小偷,典型的无产者,对弱小、无家可归、欠缺谋生能力的女人、儿童及动物其实是有着极强的控制欲(他说对极了,就是这三个字)。他需要来自对方的臣服。为获取这种臣服,他甘心忍受来自对方的侮辱与践踏,有时甚至是反复的侮辱与践踏。他看起来仁厚极了。但当有一天他意识到对方完全不愿或不能臣服于自己时,便会连本带利地向对方讨还,直至毁掉对方的生命。”

无论从哪方面讲,他是这样说的,他都不该养那条狗:一、它年岁已高,站立不稳,皮肤上长癣,而口中总是吐着沫儿;二、过去他并无养宠物的习惯及经验;三、一起生活的师兄弟们认定狗侵占了他们的公共空间,同时认定他们的皮肤瘙痒因它而起,向其强烈抗议;四、因为罹癌,它每次就医都会花去他不菲的费用(那时他在停车场干着检查人们钱包的工作,收入并不稳定);五、(奇怪的是),即便是收养它,他对其他养狗者仍感厌恶,而他自己也得了洗手的强迫症,每次都恨不能将手洗得只剩下白骨。凡此种种。但据他说,当他在路边将就要饿毙的它捡回时,不知怎么,心里却起了极高尚的情感,在那一瞬间,他被一种同病相怜的情感给裹挟和主使了,感觉灵魂正随着愈来愈高昂的歌声升入天国。“就像全新的生活正在开启。”他说。他照料它的饮食起居,为它添置口水巾、棉袄、皮球、狗床等自己能想到的设施,而有些物品对这条狗来说完全派不上用场。但是在某一天,同样是他,却仅仅因为这条狗不再将忠诚与依赖的目光投向他(它病得太重以至于心智全失),便将它残忍地杀死了。他就像一名旁观者,吃惊地看着自己拎着它的尾巴,将它拖向臭水沟。锄头在沟边起落。他看见自己在那里不停击打它的脊背,直至它的身躯瘪下去。他还看见自己走回贼窝,去向那些师兄弟解释,他一锄一锄地挖好坟穴,流着泪将它埋了。佑生啊,这个世界存在着这样的人。他们可怜,自卑,不容别人背叛、忽视并因此变得嗜杀。也许在一开始他就将勾捏视为猎物。在看见这只走失的羊后,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像一位父亲那样去收养她,管教她。也许这就是他始终不曾离开对方的原因。最后,在意识到她无可救药后,他将她杀了。他说,死死压住枕头时,好像听见另一个自己对这一个自己说:“你是对的,我早该认识到,我真是白瞎了。”

——死前一天,勾捏似乎预感到什么,安静异常,配合我用蘸过水的餐巾纸擦洗嘴角留下的胶带缠过的痕迹,听任我给她戴上毛线帽。我将帽沿扯到她耳朵上,搀扶她出门。当我松开她的手,她便驻足,恳求我重新握住它。那手冰凉得怕人。她看起来就像大病初愈刚被接出医院,好奇而衰竭地看着外边。那些吹在我们身上的正常的风吹在她身上要凉一些,对我们而言稀松平常的路程对她而言也略显艰难,而当汽车还在远处时她便已退向路边,直到它其实是缓慢地开过去。路人会用略带哀伤的目光看她,她努力地回以微笑。“你们应该租一把轮椅,那边有。”一位女游客朝我们指点着。“不了。”她歉疚地笑着,脸色中有着过去从不曾有的羞赧。

“还闹么?”在她要求出门时,我问。

“不闹了。”她说。

“还叫我滚么?”

“不了。”

“你保证?”

“我保证,”她说,“你看我也没什么力气了。”

“你要是闹怎么办?”

“你就自己走掉,不要管我。”

我盯着她的眼睛看。很难相信,一顿良好的睡眠会将她重新召回到这正常世界来。“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闹了。”她就像知道这些天给我带来了太多麻烦,一直在表达歉意。泪花噙在她的眼里。之前一日,她可是屡次三番地滋事,不停地摔砸东西,手持想象中的武器叫我滚开。她将我好心递过去的水与食物打翻在地,指斥我投毒。我抓起地上那被酱油浸黑的米饭,塞进嘴里大口咽着,说:“这是农药吗?是吗?”我对她毫无办法。我不停地责骂她,也责骂自己。我重新用胶带封住她喋喋不休的嘴,用尼龙绳捆住她四肢,然后任她剧烈地弹跳着,直至她精疲力竭,自己睡过去了。“只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了,”我躺在圈椅里一边喝酒一边跟自己强调,“最后一次了,我受够了。”

现在,她和她生死不明的娘一样,是名精神病人了。他们昼夜不息,穷追不舍。我想正是因为这种追捕,她才变疯的。我记得有一次,子弹就从我们身边飞过去,弹道线几乎都能看见,然后悄无声息地钻进树中。要不是光线阴沉,我相信他们完全可以瞄得再准一点。我们之所以脱身是因为这里的人出现极大的围观的热情,都跑到路上来看。而在别的地方,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跑开。我们躲进水里,直到很久后,这一片阒无人迹,我们才偷偷划走一只铁皮船。因为是朝前奔跑,我们便不太能看见那些警察,即使看见,也不怎么容易记住。因此,作为这一路上惟一有形象的人,作为她曾经忿恨并正在忿恨的人之一——我对她的管制是那么严厉,而且越来越严厉——我慢慢成为那一切添加给她的看不见摸不着但能明显感受到的压力的代表,成为一个象征,一个集大成者,或者说总代理。她罔顾是非如此,竟认为是我夺走她的童贞而非其继父,是我奸污她,利用她,辱骂她,殴打她,追捕她,不给她吃的喝的,不给她钱花,同时作为死去的魂灵,还一次次来找她复仇。她脆弱的脑子似乎再也承受不起复杂的思考,便将一切于她不利的人简化为我一个,而刁蛮的性格又帮了她一把:她认为只要是她想到什么,那就一定是对的。她开始惧怕、疑心、躲避、袭击和驱赶我。我试图和她解释,比如“假如我要抓你,为什么现在不抓”,同时试图让自己相信这只是她一时的急火攻心或者说是急性应激障碍。但仅仅一两天后我便明白,她已无可药救。我记得,当我捉住打扮得花枝招展将要出门的她时,她说:“你现在不就是在抓我吗?”

在意识到她疯掉前,我还对她勾引一名男子感到恼怒。那天,我在城里“办完事”,沿小路返回,经过一间农舍,像是记起什么,折回。我摘下墨镜,清清楚楚地看到她靠着墙,双手拢住一名男子的后颈,和搂着她腰部的他相互欣赏,并用喃喃低语强化这种欣赏。我走过去对她说:“回去。”又对那男子说:“家事。”回来后,我将一瓶鹅卵石倒在桌上命令她数。一共三十七颗。她问数它干吗。我本想数落她一顿然而一时又觉得没意思。

而在意识到她疯掉后,我只是对那男子无奈地说一句话,他便跑了。面对走过来的我,她显得特别惊慌,他则低首摆好格斗的架势。她的演技比我高超多了,她使他相信,我是传说中的嗜血狂魔。我能怎么办,摊开双手,面带微笑,表示我不是?

“过来了。”她跺着脚,抓紧他的衣服。

“她是不是跟你说,我要杀她?”我停在半路,指着自己的太阳穴说,“她得了精神病兄弟你应该看得出来。”

他在跑掉时差点摔倒,这说明他有所意识。

我是在察觉后的第十天杀掉她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她。她发作得越来越频繁,病情也越来越重,就像有什么虫子正在吃着她的脑子,就快要把那里吃空了。我取出一些见证过我们共同生活的物品试图唤醒她的回忆,她置之不理。她极其空洞地注视了我很久,然后带着一种女人本能的不安,问我:“你是谁?有什么事?”很快她就瞳孔放大,惊恐地指着我,说我就是那个要置她于死地的坏人,又要来捆住她了。我设定期限,做掉她。那最后一日,她回光返照,就像从此正常了起来。我小心翼翼地搀扶她出门。这是刽子手给受刑者置办最后的晚餐啊,我想。我们走了快一个小时,才走到游乐场。中途我问:“累吗?要不我背你?”

“不累,我走一走挺好的。”她说。

我们朝那一动不动立于天地间,伟大得让人心酸的摩天轮走去。她抚摸上过闩的泥灰色舱门,透过玻璃窗朝内看。管理员是名乡下男人,污手垢面,毛孔里都是黑尘,头戴着一顶粘着黄泥的白色旅游帽。他抓着一把零钞,稍稍瞄了眼我们,便继续指导起用气枪打气球的游客来。

“我说——”等到我的声音大得不行,他才转身过来说:“一两个人不营业。”

“那要多少人?”

“等坐够十个座舱吧。”

我朝仰望着拉索的勾捏走去,我想她看见了我全身的失落。我摇摇头。“那就等等吧。”她说。我重新走回来,对着弓着身子给气球打气的管理员说:“我出十人的钱。”

“我说的是十个座舱,一个座舱按两个人的票算。”

“那也没问题。”

他扔下气筒,扒拉着小背包,就要撕票,我说不用了。他的脸还是拒人千里,人却变得再殷勤不过。他小跑过来,抬起一边手臂,让勾捏扶着它走进去。在闩好舱门并启动摩天轮后,他对着徐徐升起的我们挥舞帽子。她深吸着气,抓紧座椅,痴迷地看着几乎是静止到来的天空。底下,那些铁皮屋、碰碰车、旋转木马及稀少的人类变得越来越渺小。“瞧啊,我们刚刚待过的地方。”她指点着。我慈悲地看着这将要杀掉的人,重复她的话说:“是啊,我们刚刚待过的地方。”摩天轮吱吱嘎嘎转动好一阵子后,在我们的座舱恰好到达最高处时抖了一下,停在那儿,就像坏掉了一样。一切重负都在这一刻被去除。特别的虚无、空灵和安静。人生一下子涌出无数感喟,然而又觉得无需感喟。我捏着她的手。然后跟着它悲哀地转下去。

“还要坐。”在我们下来后,她扯着我的衣袖,哀求道。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假象。过于安顺正如过于躁狂,是症状的表现。可我还是本着对对方的可怜,说:“好。”我们一共坐了四趟。我像晒谷的农人去察看天气那样,忍不住就去察看她的脸色。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发作,说起来真要是发作我也没办法,我就死定了。我对她说好,好的,好呢。离开游乐场后,我们去了一间歌厅。天虽未黑,但是透过那滴着油污的灯管还是可以想见,因为开关接触不良或灯管漏气,霓虹有一大半不会亮起来。木楼看起来随时会倾圮。每间房只有几平米,自内飘出极大的类似鬼哭狼嚎的声音。每个人都应该出来听听自己这比怪叫强不了多少的歌声。我们走进去,灯光使得房间更为晦暗,沙发布面炸开,露出弹簧与海绵。角落处有一股分不清是人尿猫尿的臊味。勾捏得偿所愿,显得极为开心,一边举着麦克风唱,一边借着荧光翻动歌单并摁动遥控器。我躺在沙发上看来看去,没什么可看的。

“你也唱一个吧。”她说。

“我不会。”

我一直无所事事,看着衣裳上尚有灰尘的她,坐在小竹椅上卖力而自豪地唱。她耳后有着白发几根。有一回,在她演唱的任务已完成而旋律还要自行走一段时间时,她转过头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对着我心无芥蒂地笑。我再没看过比这更干净的笑了。我朝她挥挥手,鼻子发起酸来。我可是一次也没带她去金碧辉煌的场所也没给她买过什么金子银子之类的就是一件衣裳也没买过假如我应该算是她的男人的话,我这样责备自己。我喝了很多。在回到那旁边有坟丘的院子后,我玩弄着她的手,温柔地看着她,听到偃息在床的她说:“说实在的,我有点爱上你了。”

“我也是。”我说。

然后我们开始玩一种叫“未来”的游戏。新年将至,窗外升起烟火,总是嘭地一声炸开,然后散落在漆黑的空中。我们生很多很多的孩子一直到生不太动,她说。我说好。她还给这些不存在的孩子取出一堆的名字并细细加以择选,她认为孩子的名字应该带她的名字也带我的名字因此她问我叫什么,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呢她说。我说我叫侯飞,侯是王侯将相的侯飞是飞黄腾达的飞。我们让他们学习弹钢琴以后去纽约、伦敦、威尼斯或者布宜诺斯艾利斯她说。过了一会儿,在我接过她喝干的杯子后,她的手指缓缓扑落,整个人滑向那因为身体疲累而愉悦的睡眠当中。我掖掖被子,取来刃口呈锯齿状的切肉刀,路过她,推开窗户,将它扔掉,然后整小时整小时地看她。这样也好,我想。我好似是带她回到我的故乡旅游,座钟嘀嗒嘀嗒地行走,谷仓飘出陈腐味儿,年画与酒还在那儿,还没有迁徙走的亲戚过来打招呼,亲热地看着我们。“回来了啊。”他们说。只有故乡是去过便不会忘记的,是值得和解的。我想在凌晨两三点,她会醒来,带着极大的满足感去找水。我们便坐在桌子对面,什么也不想地望着对方。油灯下,桌面光滑,龌龊裹着糖衣塞满罅隙,一只侦查蚁探头探脑地爬上来,而窗外一切像是降落已久。我们饮过瓷缸中的泉水,称心如意,诸事顺遂,手拉手走向床铺,想做爱就做爱,想睡眠就睡眠。到了清晨,我们听凭饥饿的指引走出院门,这时候晨霭迷蒙,万物尚未苏醒,我们找到枝条生火,熬上一锅粥。兴许我们还可以种点萝卜,养几只鸡。直到警察找上门来。他们也是没办法。就这样,我长时间看着她略微发红的脸庞。世界安静而长。直到她旧病复发,在睡梦中就躁动起来。她的脸滚烫,发热,开始鼓胀起来。我移开探向她额头的手,听见她极为嫌恶的呓语:“滚开。”一切美好都碎掉了。几秒钟或十几秒钟后,她将醒来,喘着气,用能抓起的武器,轰我出门。整个院子都将回响起她可怖的呼喊,“救命啊,救命啊”,或者“杀人啦,杀人啦”。因为过于凄厉,四周的气流都会颤动。我只能再次扑上去,用胶带缠住她的嘴,用尼龙绳捆起她四肢,并听任她将我抓得伤痕累累。“不,不能再这样,这样的事不能再发生。”我对自己说,然后跳上床,骑过去,将枕头压住她的脸。死死压着。她的身体先是弓着往上挺,接着扭来扭去。因为双手死死攥住枕巾两端,我的指关节显得发白。那用不上力的无名指与小指变得特别难受。汗珠一盏又一盏地,从我的脸上滴下去,滴到床上。最终她的身躯松了一下,一动不动。我揭开枕头,发现她死了。我简直认不出来。她下唇出血,舌尖破裂,眼球睁得特别大。她活像一只目瞪口呆的布娃娃,直勾勾地看着上方。我坐在床沿,觉得这下有很多事情要做了,又觉得其实没什么可做的。我想我得独自面对那剩余的通往天明的时光。我扔掉那印着她面部轮廓的枕头,翻出床头柜里的玻璃瓶,倒出来鹅卵石,将过去要羞辱她的话一字不落地背出来:“我操了这么多女人你知道吗,你只是我操过的之一,你跟她们没什么两样,小兔子。”

我找出她的东西烧了。内有她的学生证,至此我才知她姓鱼,十六岁,我还以为她有二十好几呢。我在天快亮时走了。她就那样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走了。


在短说《麻雀》(克·阿·阿巴斯著,冯金辛译,见孙敬钊、冯金辛等译《小麦与玫瑰》,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里,有这样的描写:

他怨恨家庭,怨恨社会,怨恨生活。三十年来,他的妻子一直是他所怨恨的东西的总代表和他报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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