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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贰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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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我在范闲身上见多了这般熠熠生辉的眼神,所以才能这么笃定。

意气风发的少年人,说不清是生性坦率还是这个年纪本来就难掩缭绕的情思,他看着我的目光总是带着灼灼的温度,像沸水,从心底争先恐后地冒出激烈破碎的泡泡来,又如烈火或骄阳,滚烫,炽热,却小心翼翼的,从没让我受伤。

这样的眼神,叫人很难不在意。

其实,我有时受不得他看着我的目光——并非出于害怕或不安,只是偶尔触及到他的眼睛时,就会不禁想,天地那么大,山河那么宽,可是茫茫人海中,我们却总是相遇。

就像是一条缠结的线,一种不知所措的注定,名为命运的词实在太过深沉不可知,就算是饱读圣贤书的智者也会怯步,而我只是一介凡人,自是更加惊惶。

就像现在一样。

尘埃落矣,轻纱拂面,喧嚣的长街上,我垂下眼睫闪避他的视线,下意识想捏捏袖角,却发现自己手中攥着方才买来的一串冰糖葫芦。

我刹时呆了一下,含着几分窘迫,假装去看那旁边摊位上的东西。

这一看,就见灰瓦之上飘来一片火红的叶子。

它明艳的色彩让我一瞬间想起了晚霞,因为太过漂亮,我便抬手去接,可是日光一晃,轻风一吹,它却像蝴蝶一样,从我的视线中、我的手边倏然消失了。

我一时有些恍惚,之后左看看右看看都没能找到它。

我也不恼,片刻后便只当是被吹走了。

而这一小插曲也叫我完全平静了下来,当我再次去看范闲时,已经能够坦然地迎上他的微笑了。

这次他没有上前来,就只是坐在那撑着脸颊含着笑意看我,似是也已经确定我看到他了,甚至还会过去同他打招呼。

而我也确实上前去了。

街上拥堵,南衣方才就与我散了一两个人的距离,这会追着我的脚步而来。

我是先与范闲对面的人打招呼的,对此,那人有些惊讶,困惑的目光投向了范闲:“这不是顾家的……”

“是她。”范闲笑着道,又同我介绍说:“这是王启年,王大人。”

“不不不,王大人什么的实在不敢当。”

王启年咧着嘴角,看上去很是憨厚亲切:“顾小姐不用这么称呼王某。”

说是这么说,但王启年并没有告诉我要怎么称呼他,我不禁又看向范闲。

不这么称呼?那我要叫什么呢?

滕梓荆是范闲的护卫,我还能喊一声滕大哥,但王启年又是范闲的什么人?我又该怎么称呼?

我有些纠结这个问题,可是范闲却好似不在意,他笑着说:“要吃面吗?我请客。”

此话一出,我的注意力也被转移了,我低头看了看他们俩人的面,然后点了点头。

我拉着南衣坐了下来,这时便看见王启年探头来,对范闲说:“范大人,您看,您要请客的话,不如我的也……”

这话惹得范闲挑了挑眉,颇有些嫌弃:“这可不行,你不是说请我的吗?王大人可不能说话不算话啊。”

闻言,王启年一噎,但他并不窘迫,很快便眯着眼笑:“怎么会呢?王某可不是这样的人。”

范闲便不去理他了,起身走过去对摊位老板说:“再来两碗面,多加点肉,再加多几勺,我加钱。”

很快他回来了,才刚刚坐下他就笑着看向我,还伸出手来,从我覆着白纱的笠檐之上捻下了一片东西。

我一看,可不就是那片火红的叶子吗?

他修长的指节一边把玩着叶子的根,一边笑着说:“方才落你笠上了。”

我不由得摸了摸那个地方,问他:“这是什么叶子呀?”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叶子,它就像人张开的手指,也像话本里描述的三足金乌。

我感到惊奇,想知道答案。

或许我心中已经默认范闲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了,所以才会这般问他。

而范闲也不失所望地回答了我:“这是枫叶。”

——枫叶?

我瞅了瞅那片被少年人捻在指尖上转着玩的叶子,其上的脉络在游离的阳光中泛着淡淡的光,就像金丝线一样,它张扬的叶子就像舞娘的花衣裳,真的很漂亮。

我听过这种叶子,但从没见过,因为京都没有枫树。

范闲继续说:“枫叶呢,象征着永恒与轮回,因为它总是由青变红,随后掉落再次循环,像是人的一生,代表着从年轻到老去,最终死亡……”

说着这话的人语气意外的轻,他在笑,可是却像思及什么似的,神情都迷蒙起来。

而我也愣住了。

范闲还说:“这是秋天才会变红的叶子,看来今年的秋天会提前了。”

这一刻,我才意识到秋天将近。

可是,京都没有枫树,那么它又是从哪来的呢?

我已经忘记是谁告诉我的了,说枫这种植物不适合生在京都,它又高又蓬,应该长在长河大漠,长在深山老林,生在那些温暖多雨之地,它们大片大片的,自由自在,每当叶子变红时,就会染红天空大地,堪比晚霞朝暮,绚烂至极。

今天一见,它或许真不是适合京都。

而顷刻之间,范闲好似已经看穿了我的疑惑,不过他没有准确地回答我,只是笑着说:“这就是与你的缘分啊,它落下枝头,或许跋山涉水,或许飘洋过海,越过大街小巷而来,只有你看见了它,只有你会想让它栖息,而它最终,也落在了你一个人的笠上。”

伴随着这番话,白衣的少年郎稍稍凑前来,轻轻撩开了我眼前的纱帘,我一惊,瞳孔微缩,可是不等我逃开,须臾间,对方已将手中的叶子别上了我的鬓角。

隔着白纱,他的面容隐隐约约,我见他扬着明净笑意的嘴角翕合,说:“而它温情,火热,明艳,又漂亮。”

“就和破晓的朝阳一样。”

我刹时一呆,脸上的热度比脑子更快地意识到这是多么赧然的话,我在帘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也不知他看没看到,我只知他在霎时轻笑出声,惹得王启年投来诡异的眼神。

南衣眼神不明,冷冷地盯着他。

可是范闲视若无睹。

恰逢小摊老板端上了两碗面来,他触碰着白纱的指尖有些颤,我听到他轻声说:“我帮你撩上去吧。”

就像在说一个秘密,他的声音轻得像是一阵雾,我想着也要撩开吃面,便点了点头。

也许是错觉也不一定,我在须臾之间感觉到他的呼吸一窒,连着吐息都放缓了。

很快,我的视野随他抬起的手而清明,我上挑眼角瞅他,清晰地看到了范闲那张好看的脸,明明是自己说要帮我撩开的,可是此刻他的神情却莫名有些呆,只顾盯着我的脸看。

我被他盯着不太自在,便垂下眼睫去,去看那碗里的面。

这一看,我又看了看他碗里的,然后问:“你为什么没肉啊?”

我的碗里都是肉,可是范闲碗里只有面,我环视了一下,见南衣和王启年都有,只有他一点肥油都没有。

而我这一问也叫范闲如梦初醒。

他反应快,当下就眨了眨眼,抿了抿唇,拿干净的眼睛瞅我,也不说为什么,但那副表情莫名有些可怜巴巴的。

身边的南衣递来筷子,那边的王启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没懂他什么意思,只是在南衣递来筷子时便将碗里的肉分了一半给他:“给你,你加太多肉了,我也吃不完。”

被分了肉的范闲也不多说,瞬间喜笑颜开,重新拿起筷子就吃,还一边鼓着腮帮子朝南衣和王启年竖了个大拇指:“嗯!好吃!真是好吃!王大人您推荐的这家摊面真的很好吃!顾兄,你也快吃,快尝尝老板的手艺。”

分不清是赞叹还是感激,范闲语气含糊,但能感觉到他的开心。

对此,南衣毫不掩饰地给了他一个白眼,而王启年看上去有些尴尬,但也很快便接着他的话道:“范大人吃得开心王某就心满意足了。”

我总觉得这三个男人之间有台戏,但美食当前也懒得想,便开动起来。

期间,范闲突然说:“有件事要和你报备一下。”

他的语气非常认真,叫我一时停下了筷子:“什么?”

可是见我看来,他又有些怯,片刻后,才说:“就是,我不是前两天闯了皇家别院吗?”

“嗯。”我平静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这件事:“怎么了吗?”

范闲一瞬不瞬地盯着我,似是观察,又像是不想放过我的任何一个表情,但他的语气却没他的神情这般淡定:“那个,其实我和那位晨郡主……也就是林婉儿很早之前就见过了。”

“嗯,然后呢?”我眨了眨眼。

未婚夫妻在婚前最好少见,但范闲说他见了林婉儿我并不惊讶,应该说到现在来,这已经不是能叫我惊讶的事了。

毕竟他更荒诞的事都干过,还干过不少。

我顶多奇怪他之前为什么突然闯皇家别院罢了,但我也没有抱根问底的习惯,便只是应承下来,表示自己知道了。

可是范闲自己却慌了,他语气颇急,配合挥手的动作道:“但你别误会啊,我与她也是清清白白,我之所以见她是因为听说她有痨病,我是去治她的。”

这话叫我一愣,我没想到范闲文武双全,竟还会行医。

他真的是有很多我猜不到的事啊。

我乐得笑了,问他:“那成果怎样?她的病治得好吗?”

林婉儿生来体弱多病,患有痨病,所以很少出门。

她的病症与我以前的咳喘之症有些像,也是会咳血的,出于同病相怜,我自然希望她能好。

与此同时,仿佛受到了我的感染,范闲也弯了弯眸子,道:“她还有得治,只要配合我开的药方,多注意荤食搭配和环境,痊愈是有可能的,不过她常年呆在深闺里,对病情不好,我打算过一段时间带她去郊外透透风。”

我一听,便笑道:“去呀,那一定得去呀!”

闻言,他却是一噎,好像没预料到我是这般反应,其神色瞬间染上了些许郁闷:“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

“说什么?”我愣住了,在他隐含期待的目光中想了想,然后恍然大悟,道:“没事,你们现在还有婚约,名正言顺,没人会说什么闲话的,去吧去吧。”

我也一样,不会说他的,不管是出于资格还是立场,我都不会的。

我这么笑着想。

可是此话并不叫范闲高兴,他安静地看着我,好半晌才接上了最后一句话:“我以治好她的病为条件,让她与我解除婚约。”

这一瞬,我的笑全都变成了恍然的愣忡。

说不清什么感受,我只觉脑袋一片空白,哪怕张了张嘴,也没能吐出任何言语来。

事实上,也不等我说什么,就有一紫衣的小少年从街尾跑过来,从背后拿手撞了撞范闲的肘肩,可不就是范家的小公子范思辙吗?

他催促范闲说:“还在这吃面呢!你得赶紧写书了!咱们那书局马上就要开张了,你怎么就一点都不上心呢?”

我的思绪本就混乱又空白,这会一听,刹时一转,如同逃避似的,脱口而出便是:“写书?写什么书?”

闻言,那小公子略带稚气的脸上染上了些许神采,他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说:“就《红楼》!那书是他写的,我哥,他写的!你没事也帮我催催他快点写。”

我怀疑这孩子大概已经忘了我和南衣是谁了吧,要不然怎会如此。

可是我无心关注这个,我更惊讶那位写《红楼》的曹先生竟是范闲。

这人,也太厉害了吧。

难怪李承泽如此欣赏他!

思及此,我看向范闲的眼神瞬间都膜拜了,可是他却好像想说些什么。

这个时候,街尾传来马蹄踏响石板路的声音,扎耳得很,我们一齐看去时,就见一众身披盔甲的士兵朝我们奔来,而带头的那个,正是圣上身边的那位公公。

我记得是姓侯。

侯公公带队的骑兵很快就在我们面前停了马,他自己神色焦急地下了马,也不顾我们这两个起身朝他行礼作楫的世家子女和王启年,就赶往坐在一边的范闲身边说:“范公子,陛下召见,十万火急!”

“可我这面还没吃完呢……”范闲抬头指着自己的面说。

侯公公是没想到范闲在圣上的召见下还能挂记自己的面,当即又是焦急又是无奈地叹了声“唉——”,道:“莫耽搁了!就等您一个人呢!”

看来真是火急的事了。

范闲同我们对视一眼,脸上的郁闷又加上了些许憋屈,然后端起碗猛扒几口,将碗里剩的面扒了个七七八八,这才大步跨上马,挑着眉朝我们挥别。

而我则是坐下来吃完了剩下的面,就听王启年同范家的小公子说这面是范闲请的,现在范闲走了,他的面却还没还钱,希望身为弟弟的他能还钱。

范思辙便问他:“多少钱?”

“不贵,就三两银子。”王启年笑着答。

我在一边是听得目瞪口呆了。

虽说不知范闲和王启年是怎么回事,但不久前我可清楚听见范闲说是他要请范闲的。

现在这般,我心想这王大人也不怕被我和南衣拆了台。

而范思辙则是瞅了瞅桌上四碗面,然后目光放我碗里,说:“肉这么多,确实不贵……”

“不不不。”王启年挥手将自己和范闲的推上一点说:“顾小姐那两碗你兄长已经付过了,这两碗才是没付的。”

范思辙刹时瞪圆了眼。

不等我说什么,他已经高高兴兴地撒腿子跑了,临走前他高兴地说:“就这两碗面?这么好赚?!这比开书局赚钱!明天我就把这铺子盘下来,这一顿算您入股了!”

对此,我听王启年嘟囔了句:“一分钱都不给啊。”

我笑了一声,惹得王启年看向了我,我自知这样失礼,便道:“要不这账我结吧?”

王启年瞬间就笑了,他正欲答应,却神色上却慢慢就纠结了。

我安静地看着他,好半天才听他说:“不,这账怎能让顾小姐结呢,王某自己来就好。”

我想如果他的表情没那么痛心疾首就更好了。

这下我算是知道了,王启年是个爱财又抠门的人。

不过我并不反感,因为这挺常见的,平民不比我们优渥,这是他们的活法,所以我断是不会说的。

王启年结账回来时,我还没吃完,但他突然说:“顾小姐,范大人方才那话,是希望你吃醋呢。”

“吃醋?”我蹙起了眉头,瞅了瞅桌上摆放的酱料,那里就有醋。

我说:“可是我吃面不太喜欢拌醋呀。”

他却神秘兮兮道:“此醋不是彼醋。”

不是彼醋?

“这醋很好吃?”我一边问,一边心想醋不都是酸的吗?

然后伸手去拿那瓶醋:“要不我试下?”

闻言,王启年张了张嘴,最终却只道了句:“范大人真是前路漫漫兮。”

作者有话要说:王启年:“虽然我没小范大人有钱,但是我有老婆。”【bushi

其实没那么漫漫兮的哈哈哈哈

论老王付账的心理历程,就是想让朝阳付,但又因为她是范闲喜欢的人所以不敢让她付哈哈哈因为怕被小范大人知道后来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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