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年代文中养孩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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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啊,你放心,我这也是我们村里的事情,我们好心让其他村子里的孩子来读书,不是来打群架和欺负我们村里孩子的。”大队长吸了一口旱烟,对着欣然说道,脸色颇有些凝重。

“大队长做事我当然放心,要不是这次太过分了我也不想麻烦您,您也知道现在我一个人带四个孩子,难免别人会觉得我们没有当家人,好欺负,也只有拜托大队长能够照顾一下我们一家孤儿寡母的。”

欣然说着,就把篮子递给大队长,里面装了点欣然自己做的榨菜和半篮子鸡蛋。

“这哪里使得哦。”大队长连忙摆摆手,把篮子往欣然那边推过去。

“大队长,您照顾了我们这么久,这只是一点点心意,谁家还没有啊。”欣然笑着劝。

“这有啥照顾不照顾的,你有这份心已经够了。”大队长想到欣然还要养四个孩子,不大好意思拿,别说鸡蛋也算是个金贵物,连这榨菜也油焖焖的香。

“您还是拿着吧,还有大柱呢,给小孩子多加点餐。”

大队长看着旁边留着鼻涕,快要流口水的儿子,到底还是接受了欣然的谢礼。

见到爸爸收下了香喷喷的鸡蛋和榨菜,想到以后没好日子的大柱哈喇子已经不受控制地流到了胸前的口水巾上了。

“以后有啥事直接找我就是了。”大队长对欣然点点头,直接许了承诺。

“我在村里还是能说上两句话的。”

“谢谢大队长,我就先走啦。”欣然见事情都办好了,也松了口气。

自己的孩子自己可以教训,但是轮不到别人来教训,就是这么护犊子的欣然想到。

不过这次倒是让欣然发现了一点问题,没想到几个孩子中现在问题最大的竟然是春华。

本来她以为在接手这几个孩子后一切都好起来,走向正轨。其实之前的经历已经对有些明事的春华造成了影响。

平时她没有注意到的细节也一一浮现在了脑海:“妈妈,上次我们去镇上看的花裙子好好看,能不能给我也买一条啊。”

“妈妈,上次隔壁胖妞还在我面前炫耀了她的新书包了,这次我也有了,还比她更好看呢。”

“听说城里人每天都有肉吃是不是真的啊,我也想当城里人。”

“那些知青都是城里来的吧,经常有人给他们寄东西,听说都是稀罕物呢。”

本来欣然以为这只是小孩子的童言童语,直到听到老师和她沟通时说到,春华有时候和玩得好的朋友聊天时都有提到过:“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考到镇上,到时候才能嫁给一个城里人,每天都有好看的衣服穿,有肉吃。”

欣然这才发现这个时代的孩子们虽然年纪小,但其实很早熟,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

欣然想到她以后的结局,心中不禁有些焦灼。

再三思考了的欣然还是决定亲自出手才行,她还这么小,不应该局限于嫁人过上好日子这一条路上,既然她喜欢漂亮衣服,想必为了它吃点苦也没事吧?

“妈,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春华单独被妈妈带出门,虽然可以单独和妈妈出门很开心,但走了一会之后,她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了。

“你不是之前说特别喜欢漂亮的小裙子吗?”欣然神秘一笑,“是个你会喜欢的地方。”

“是去买小裙子吗?我们还可以给夏荷带一条回去。”见欣然没有回答,但她越想越觉得是这样,嘴角的弧度不自觉地扩大,脚步也越来越轻快,恨不得有一双翅膀,直接飞到有无数小裙子的地方。

“到了。”欣然带着春华停在了一个小院面前。

春华有些失望,秀气的鼻子皱了起来,她们不是去有漂亮小裙子的商店吗?

欣然没有理会她现在的失望之情,抬手敲了敲门。

“苏婶子在吗?我是镇上百货商店介绍来的。”

话音刚落,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

开门的是个约莫五十多岁的妇人,身形不高,有些消瘦,一身深蓝色布衣,虽然经过多次漂洗已经有些泛白了,但在这个人均补丁的年代里,算是顶好的衣服了。

她眯着眼打量了两人一番,转身带着她们进屋。

春华牵着妈妈的手乖巧地跟着走进屋里。一进去,她就被震惊了。

屋子里全是各种布料和成衣,而且看样子这还只是一部分。

“你们...是镇上的售货员李若梅介绍来的?”苏婶子端来了两杯水给她们,开口再次确认了一番。

“是的,婶子叫我欣然就好,这是我女儿春华。”欣然便接过水杯笑着介绍了自己母女两人。

是她拜托镇上的百货商店的李若梅才找到了苏婶子,这位之前是一家大户人家的丫鬟,尤其擅长刺绣手工。

可惜现在谁的衣服不都是那几种灰扑扑的颜色,要是穿着鲜艳而奢华,就像是走资本主义享乐风,那么就离被批、斗不远了。

所以苏婶子这一身技能也无用武之地,只能帮人裁剪衣服,凭借扎实的功底和优惠的价格,做着薄利多销的辛苦活。

也幸亏苏婶子儿子在城里当工人,家里经济情况也才慢慢好起来。

欣然斟酌着开口:“婶子,这次我们来是想拜师学艺的。”

“这...现在你们学这个也没用啊,赚不了什么钱,还熬坏眼睛。”

苏婶子不想坑她们,她这双眼睛就是这样熬坏的,现在年纪大了看什么都模模糊糊的。

欣然自然知道,再过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渐渐提高,这种刺绣的手工衣服会到一个天价。

并且万一以后她要是进入了古代世界,说不定还能凭借这个收益赚点小钱钱呢。

对的,欣然不仅仅是想春华学习一门受益无穷的技术,她也想学啊。

欣然听到这番话,对着苏婶子笑了笑,然后开口:

“婶子,您别担心这个问题,就算是不能拿来当饭碗,给自己人做做衣服,垫垫鞋垫啥的也好啊,谁不知道您是十里八乡里的这个。”

欣然对着苏婶子竖起了大拇指。

听到欣然直白地夸赞,她也不禁有些乐呵,这也算是她唯一能拿出手的了,当年她就是靠着这门手艺在孩子他爹死了之后撑起了这个家。

欣然见她态度有些松动,再接再厉:“您要是收我们当徒弟,我们能给20的拜师费,再加上五十斤细粮、30个鸡蛋。”

苏婶子一惊,这拜师费也太丰厚了,想着自己城里刚出生的小孙孙,可怜见的现在吃个蛋也不容易。

就算是教两个人也很划算,反正她现在年纪大了,也不怎么准备再继续做这活了,于是咬咬牙,“好,我教你们。”

第二天,欣然和春华就带着拜师礼再次去到了苏婶子的家。

苏婶子清点完这么多东西后,声音有些微颤抖,说了两个好字。

毕竟这个时代的最大硬通货还是粮食,要不是欣然偶尔去黑市逛逛,攒了不少细粮,怕是也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来。

仿佛是觉得自己占了便宜,苏婶子去了自己的屋里拿出了一个包裹。

她抚摸着包裹,似乎有些怀念,轻手轻脚地打开。

春华看见里面的东西时,不禁张大了嘴巴。

里面竟是两件旗袍。

一件旗袍是白色丝绸的,上面还绣着兰花,清净悠远、淡雅自然,光看料子和刺绣功夫便足以表明这件旗袍的珍贵之处。

欣然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这样一幅场景:在喧闹繁华的大上海,报童叫卖声、轨车轰鸣声、沿途小摊贩吆喝声中,一位身穿白色兰花刺绣旗袍,烫着小卷,略带淡妆的女士提着手提包,坐着黄包车经过,仿佛一阵清风掠过。

她不禁这刺绣的魅力所惊艳到。

另一件旗袍竟是大红色,面料不是丝绸,而是金丝绒质地,更显得雍容华贵,上面刺的是国色天香的牡丹花。

艳丽!欣然脑海中浮现的就是这样一个词语。

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士,红唇微张,斜靠在沙发上,慢慢吐出一口烟雾,眼波含光。

白玫瑰与红玫瑰!

这两件衣服就像是两个人,性格分明,风格迥异。

苏婶子面带怀念模样地看着这两件旗袍,却不敢用手去摸它,怕手上的茧子勾丝。

她已经好久没有再刺绣了。

“这两件衣服,是我年轻时最得意的作品,可惜现在也用不上了,今天你们既然拜师,想要把这门手艺传承下去,那么这两件旗袍就送给你们作为礼物吧。”

苏婶子对着欣然她们笑了笑,又像是松了口气似的,把旗袍递给欣然。

欣然接过了旗袍,手有些颤抖,她突然感受到了一种文化的传承和责任感。

她坚定地点点头,“我们一定会学好这门手艺的。”

苏婶子闻言一笑,“你们还算幸运,再过两年,老婆子我都快瞎了,可惜我那儿媳妇儿不肯学。”说到这里,她又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苏奶奶,我以后也能像你这么厉害吗?”春华已经完全被旗袍的魅力所折服,这可比百货商店里的小裙子漂亮多了。

“当然可以,只要你努力的练习。”苏婶子摸了摸春华的脑袋,有些慈祥。

“我一定会努力的。”春华神情坚定,就算是为了漂亮的裙子她也会坚持下去的。

欣然和苏婶子约好每个周末都来她这里学习刺绣,不过布料和针线需要自己准备。

欣然因为可以买到不需要票的瑕疵布,所以这个条件不算什么,她一口答应了下来。

寒来暑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欣然和春华的学艺之旅已经渐入佳境。

就在此时,一个大消息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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