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四年的春天似乎来得格外的晚。正月晦日,正是长安城每年第一个“游冶水边追野马,啸歌林下应山君”的重要日子,然而那呼啸的北风,蔽日的阴云,却生生把个春寒料峭演绎成了严冬景象。
只是对于长安人民来说,比起他们怀里揣得火热的那一颗颗春心,无论是恶劣得离谱的天气,还是正闹得轰轰烈烈的驸马谋反大案,绝对都是浮云。不到午时,城东南的曲江之畔,早已是一片衣冠如织、车马如龙的繁华盛景。
但凡风景略有可观处,放眼均是密密麻麻的帷帐,无数男女老少在帐内席地而坐,畅怀而饮。那锦幕四合、歌舞喧天的,是皇室豪门的游宴之处,少不得一番“席舞千花ji,歌船五彩搂”的风流;那平地设席、青毡为帐的多是平民,图的是个“千门万户看,无人不送穷”的吉利……在江滨的一顶普通毡帐里,琉璃静静的喝了一口酸甜的桃酪,浆汁入喉,才放下了举起掩口的衣袖。只听对面的珊瑚一声嗤笑,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对一边的曹氏道,“阿娘,琉璃不是去学教坊音声的么?如何学得做派越发像官家人了?”曹氏淡淡的睨了琉璃一眼,冷笑几乎从眼角溢了出来;珊瑚越发笑得欢畅,那发育良好的胸脯和头上的金搔头,淋漓尽致的注解了“花枝乱颤”四个字。五岁的青林抬起头来,看了看明显不高兴的大姐琉璃,又看了看明显很高兴的二姐珊瑚,满脸都是困惑;而库狄延忠却仿佛没有察觉到在两个女儿间刮起的冷风,只是面无表情低头喝了一口宜春酒,回头便跟在一边热酒的世仆新泉道,“再烫一壶。”琉璃深深的吸了口气,压下被“教坊”这两个字勾起来的怒火,保持着木然的表情扭头看了看外面的风景——除了毡帐还是毡帐,偶然露出几棵树来,也都是光秃秃的凄凉模样,加上不时刮过的刺骨寒风,这孟春景色怎一个惨字了得?也不知道长安人哪来的这么大劲头,年年岁岁要跑到这荒郊野外来吹这半天春啊风,若不这么折腾一番,都没脸出门见人跟他们相比,那些所谓狂欢不过是通宵k歌的人也好意思自称有娱乐精神?算起来,这是她来到长安的第三个年头了——自从写毕业论文写到睡着的那个夜晚之后。
她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的论文题目是,为了尽可能搞清楚时代背景,她又恶补了一番唐史,然后……就真的来到了这个时代。
因为完全听不懂身边人说的话,也因为在镜子里看到了一张雪肤深目的小脸,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是穿到了外国或异世。
足足有一年零三个月,她没开过口,大家先是以为她是因为母亲的去世而伤心得傻了,后来,又觉得她大概是成了哑巴。
等她终于摸清楚状况,也学会了以长安官话为主、夹杂着栗特语和突厥语的家里通用语言,她已经很悲催的丧失了嫡长女一切应有的待遇和地位——是的,她知道如今已近永徽之治的尾声,卷入谋反案的驸马房遗爱和吴王都死定了,武昭仪很快就要登上皇后的宝座,而害死吴王的长孙无忌过两年也将被逼得上吊……可这一切跟她一个前途茫茫的胡姬有个毛关系?当然确切的说,至少此刻她还只是胡女,不能算是胡姬。她的便宜父亲库狄延忠,假假的也算是一个前朝勋贵之后,高祖是北齐华阳县公库狄盛,只是风光跟长孙、宇文这样根深蒂固的胡人高门还差了十万八千里,更别说祖父迷上斗鸡之后的迅速败落,只给父亲留下了一个良民身份和一张害人的脸——起码把她母亲害惨了(最新章节)。她的便宜母亲安氏是寓居长安的胡商之女,安是栗特人昭武九姓里的显姓,安氏的父亲更是栗特商队的领队萨宝。只是当安氏不顾家中安排,执意嫁给外族人,找的这个男人又看不大起她的父兄们,她便几乎跟娘家断了来往。
饶是如此,安氏跟库狄延忠才过了三年快活日子,就怀着琉璃迎来了曹氏这个更年轻貌美的妾,看着她生下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至于曹氏,倒是地地道道以乐舞为生的栗特乐户,按唐律属于不可为妻的贱籍。可对于库狄这样的胡人家庭来说,谁又会闲得抽筋来管他是不是以妾为妻?曹氏也许不是很聪明,但足以对付库狄延忠了,也足以决定内无臂助、外无援兵的琉璃的命运。如今,这个家虽然依然住着安氏用嫁妆购置的小院,却已经看不到安氏的任何痕迹……呃,也许除了琉璃?其实琉璃也属于曹氏非常想清理干净的某种东西,只是因为她的皮囊大概还值点钱,又处处小心,才熬过了最初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