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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有甚说甚 @ 张家口

李洱Ctrl+D 收藏本站

将军,你是否吃过骆驼肉?不吃也罢,肉质十分毛糙,像拧绳用的粗麻,还有一股败节草的味道。可当时吃着香啊。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使用价值比价值高啊。

店里的掌柜考虑得真周到,让我们带走的骆驼肉,已经连夜压成了茶砖模样。走出店门,我就啃了一下。嗬,比鞋底还硬。你得咬上一会儿,用口水把它弄湿了,才能咬下一小块。到了镇子外面,我对赶车的老乡说,赶骆驼的人死得也太惨了。老乡说,谁让他是有钱人呢。真人不露相啊,如今与他熟稔了,我才发现他肚子里其实一套一套的。他说,革命就是先把有钱的少数人弄死,再把没钱的大多数人弄成有钱的,到了那时候,离共产主义也就不远了。我问他,是否要把掌柜的英雄事迹带回去,他说:“狗屁!他要是调走了,换了个生手,下回来还能吃上肉么?”

他生怕我不晓得他的作用,就在我面前卖乖,说若非与他一起,我定然会成为刀下之鬼。他说的是实话。我正要感谢他,他遽然把舌头吐出来很长,扮成鬼的模样。他的舌苔很厚,很黄,就像一个痨病患者。常言道,唇如鸡肝,久病少痊。我想,他其实是个短命鬼。甚么?我也看看你的舌苔?将军,我有甚说甚。好,真好,不光舌好,唇齿舌三者俱佳,活一百岁没有问题。唇为君,齿为臣。唇为口之城郭,舌之门户,一开一阖,荣辱所系也。我有甚说甚,不耍花腔。将军唇色杏红,可谓不求自丰啊。你也过来看一下。瞧,范将军双唇闭合时,唇线又长又直,说明甚么呢?说明将军思考问题很周详,处理事情有条不紊。还有呢,将军舌厚而长,表明将军仕途顺达,大吉大昌。将军,我可不是奉承你。若有半句假话,你现在就可以将我毙了。

好,我接着说。又走了许久,一天中午,终于到了张家口。窦思忠住在张家口的四马路。他的公开身份是隆裕店的老板,做皮毛和古董生意。这是分店,据说总店在北平(北京)的高义伯胡同。四马路上还有几家妓院,其中一家还与隆裕店共用了一堵院墙,它名叫翠花楼。这一点,你(指丁奎)无需另记,记也没用,狡兔三窟,等你们的人赶到那里,窦思忠早就跑球了。当时,我没能立即见到窦思忠。店里的一个老伙计对客人执礼甚恭。他招待我们吃了两碗面条,又打来热水,让我们洗洗脚先休息一会儿。老乡不洗脚,说洗脚容易着凉。他问,老板去哪里了。老伙计说,去迪化了,甚么时候回来,他说不上来。他把我们交给了一个小伙计。我看出来了,小伙计和老乡也是旧相识,因为他们上来就骂对方是“驴日的”。小伙计有二十五六岁,眉清目秀,举止得体,尔后我得知他毕业于南开中学。因为我一直不晓得他的真名实姓,所以我就称他南开。他说“驴日的”时候,腰杆还不是很硬,语气还有些闪烁,似乎是为了表明能和革命群众打成一片,才不得不这么说的。

老乡对这里着实很熟,没等南开领路,他便径自将我领到后院的一间厢房。我刚躺下,南开就进来了。他盘腿坐在炕上,问过辛苦,尔后与我拉起了家常。他说:“听说先生的岳丈住在孟庄,离镇子不远,你何不趁此机会到孟庄走走亲戚呢?”他这么一说,我的脑袋立即嗡了一声,好像飞进了一窝马蜂。有甚说甚,我的胆囊也缩紧了。是啊,这事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自从我成了毛驴茨基,我就担心丈人受到连累。唉,丑事走得比风还快呀。看来,他们早就摸清了我的底细。我低声对他说,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让儿女私情影响革命工作。将军,我有甚说甚,我真的不想去。我的内人早就死了,儿子生下来没多久就送到了孟庄,后来再没见过。我此时贸然前去,儿子会怎么看我呢?会领我的情么?要是被他扫地出门,那可就丢人现眼了。我越想,越觉得不能去。可南开却执意要我去,不去好像就不给他面子似的。我说,我没带礼品,临时准备又来不及,空手去吧又说不过去,还是往后放放吧。

南开同志开导我:“甚么事都可以放,就这事不能放,因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美德。”我听了想笑,怎么能说特有呢,莫非别的民族就不晓得尊敬老人,心疼孩子?不过,我没有吭声。他又说:“这不,礼品我已给先生准备好了,一件呱呱叫的羊皮袄。”我正感到十分为难,老乡偏偏又在一边瞎起哄,“别装熊了,你不是还有一块骆驼肉吗,送给丈人不就行了,舍不得?”我恼火得要命,却不能发作,只好站在门口发愣。转眼之间,南开已经牵来了一匹马。好一匹骏马,鬃毛和尾巴都剪得很短,毛皮深灰,带着白色花斑。南开告诉我,那是窦思忠同志的坐骑,是从鬼子那里俘获的。此时,他拉着马辔头,邀我上马,还说:“多好的马,别人想骑还骑不成呢。”听他的口气,我要再不上马,就不识抬举了。将军,有些事我也是后来才想到的。他们执意让我去孟庄,无非是要让我明白,我丈人的性命就攥在他们的手心。我要是不老实,执行任务有半点差池,老丈人就有好瞧的了。

去了,自然是去了,敢不去么?还是南开同志陪我去的。丈人所在的村子孟庄,离张家口有五六里地,传说历史上哭倒了长城的孟姜女,就生在那里。我骑在马背上,走着走着就笑了起来。南开问我笑甚么,我说我想起了老丈人,他能吃苦,很会过日子,要是到延安去,肯定是张思德式的劳动模范。走路时,他总是低着头,见到一根树枝就捡起来,回去当柴烧。倘若是一截铁丝,他更是两眼放光,因为攒多了可以打铁。据内人说,她小的时候,过了仲秋,天稍微一短,他就只让家人吃两顿饭,并且要早早上床睡觉。照他的说法,早睡有两个好处,一来肚子不饥,二来节省灯油。到了夏天,别人嫌天热,老早就收工了,他却不愿回家。他的脊背总是晒得又黑又亮,所以他有一个绰号,叫做黑鱼。农闲时节,他也偶尔出去做做生意。甚么生意,无非是在林子里捕些野百灵,弄到市里去卖。既然说开了,我就顺便给南开讲了讲丈人吃肉的故事。有一年,家里的鸡死了,家人把啃净的骨头啊鸡爪啊,都扔掉了,他却不扔。一到吃饭的时候,他就把鸡爪拿出来泡到碗里,汤里也就一直有油花漂着。我的内弟都快馋死了,整天琢磨如何把那只鸡爪弄走,丢到自己碗里泡一泡。丈人要的就是这种奇效。有一天他把全家叫到一起,挑着那只鸡爪,问:“这是甚么?”我的内弟说:“鸡爪。”丈人说:“睁大你的狗眼睛,看仔细喽。”内弟流着口水说:“是香喷喷的鸡爪。”丈人恼了,甩手就是一耳光。尔后,我丈人才公布他的标准答案。他说:“儿啊,此乃家业也。既要生于富贵,又要死于安乐。谁能挨到最后,谁的家业就最大。”我对南开说,同志啊,待会儿还是将羊皮袄带回去吧,一块骆驼肉就足以对付他了。我说,想想看,一只鸡爪就可当成家业,见了这么大一块骆驼肉,他还不把它当成万里江山。

我讲着讲着就又笑了起来。南开听得很入迷,可自始至终都不笑。我讲到丈人的标准答案时,他几乎要笑出来了,可还是憋住了。憋的时候,他的咬肌凸出,好像正忍受着便秘之苦。他后来还是笑了,并非因为我的讲述,而是因为一条狗。到村头的时候,一条瘸腿的公狗从村子里跑出来,迎接我这个上门女婿。它径直跑到我们跟前,在我们周围转来转去。我勒住马头,一边看狗,一边寻思该走哪条路。这时,狗遽然把那条瘸腿抬了起来,斜着身子,朝着马腿滋了一泡尿。等我的脑子转过弯来,它已经尿完了。莫非这条老狗饿昏了头,错把马腿当成了一棵树?南开终于憋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我想明白了,南开为狗发笑,那是因为狗是低级动物,虽说狗当中也有资本家的乏走狗,但那区别并不明显。你笑也好,骂也好,都不会犯错误。而人就不一样了,人是阶级动物,需要拉开距离,你是不能随便表态的,笑也不行。

有甚说甚,在路上,我曾寄希望于丈人不在家。可我摸进家门的时候,他偏偏在家,好像存心跟我过不去似的。这样一个闲不住的人,此刻却躺在床上睡觉,让我想不通。床前的那盆尿,表明他已经好久没有起床了。他是不是病了?快死了?我立即冒出了这样的念头,其中不乏解脱之感。他原来虽瘦,可好歹还有个人样,如今却整个是鸡形鹊面。他的一只脚露在外面,脚后跟闪着灰光。作为一名医生,我立即从那灰光中看到了死亡的阴影。他也没有认出我,竟把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他说:“咦,你怎么跑回来了?”当我报上姓名时,他立即光着屁股从床上滚了下来,说:“我说呢,大早起来,喜鹊就在树上叫。你不是在延安么?”他这才说道,他把我看成了他的外孙,也就是我的儿子。我问起儿子,他说:“咦,你不晓得?他正跟着彭德怀打仗呢。”我这才晓得儿子也在革命阵营。我问他怎么没有下地劳动。他说,不用下地了,因为没地了。我替他燃了火,拉他在火盆前坐下,他低头说道,他被划成了地主,地被分掉了。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有甚说甚,那一瞬间,久已生疏的亲子之情就像雨后春笋,遽然拱出了地面。我想,待我把葛任接到延安,我定然去见儿子一面,说服他和这个地主分子脱离关系。否则,儿子这辈子可就完了。

我的丈人曾见过冰莹,夸她长得俊,是天女下凡,是孟姜女再世。他不明真相,以为我曾暗恋冰莹,还说我是野地里烤火一面热,搞得我哭笑不得。我曾告诉他,那是葛任的媳妇,而葛任是我兄弟,不敢胡说的。这会儿,我真怕他问起冰莹和葛任。若引起南开的猜疑,以为是我把葛任的消息捅了出去,那窟窿可就戳大了,果真如此,那倒霉的可就不止我一个了。唉,像他这样的地主分子,随便找个借口,就可把他搞死,容易得就像捏死一只蚂蚁。可他对自己的命运毫无感知,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听得我胆战心惊。他说:“谁谁谁,媳妇好俊呀,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因为女儿已死,他在我这个女婿面前也就不讲甚么长者风范了,没大没小的。他还说了点别的,反正很难听。不过,谢天谢地!不晓得是忘了,还是觉得我心有灵犀一点通,没必要说透,反正他没提冰莹和葛任的名字。我赶紧把话题扯到他自己身上。我安慰他,当了地主,凡事要想开点,不要背思想包袱。

不过,总的说来,黑鱼话说得还算有水平。他说,他不但不恼,而且很高兴。把刚施过肥的田地交给了政府,他也算是为革命做了点贡献。我问他有多少地,竟被划成了地主。他说有十亩七分四厘地。此地划成分的界线是十亩地,过了十亩地就是地主。他接下来的一句话,使我差点闭气。他说得感谢我,那年在北京,若非我医好了他的百灵,他就买不成地了。因为卖百灵尝到了甜头,尔后他又多次捕鸟到北京去卖,攒钱买下了河边的一片荒地。他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多年前,我来孟庄省亲时,还帮他在那片地里砍杀荆棘,盼望来年有个好收成。可世事难料,我又怎能想到,正是有了这片荒地,他才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地主。

这会儿好了,我的岳父总结说,地分了,他也可以像别人一样睡懒觉了。人活在世上,有两桩美事,一是娶二房妻,二是睡回笼觉。二房妻是娶不成了,可回笼觉他却天天能睡。饱暖思淫欲,如今他又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也就不再想二房妻的事了。组织上救了他,他要是真的娶了二房妻,还真的对不起我死去的丈母娘。听到这里,我方才晓得孩子的外婆已死去多年了。我正手足无措,遽然想起了那块骆驼肉。唉,但愿它能补偿我心中的亏欠。我往外掏肉的时候,他眯着眼说:“日你娘,麻利一点,老子早就闻着香味了。”可是,还没等我把肉拿出来,他已经飞快地跑了出去。他的一只手拎着裤子,叉着腿,光着脚,跑起来就像一只笨重的鹅。他关上了院门,搭上了门闩。趁我丈人还没有跑回来,南开对我说:“孟庄还有两个地主,这村子不大,定上两个地主就已经完成任务了,所以组织上已经决定了,把你丈人的地主帽摘下来了,只是他还不晓得罢了。”他言辞恳切,不像是假的。我连忙向他表示,组织的恩惠山高海深,本人没齿难忘。

我的丈人黑鱼接过肉,还礼让了一番南开。因为啃不动,那块肉就在他手中转个不停,乍看好像握的是一块烫手山芋。由于不管从甚么地方下嘴,都不易咬动,他就专心地朝着一个地方啃。他啃得太用力了,牙床都硌出了血。我问丈人平时都吃些甚么。趁倒嘴的工夫,他的眼珠子转了一圈,说:“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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