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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玫瑰仔鸡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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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的署名是魔鬼撒旦,柴绯明白了,这是汤禾米准备放在BBS里面的。汤禾米近期的文章文风泼辣、文笔犀利,针砭时弊,痛陈是非,受到一帮老愤青的热烈追捧。柴绯有时坐在电脑前读着汤禾米的大作,会有一种非常非常陌生的感觉,仿佛网络写手魔鬼撒旦与躺在她身旁的人全不相干。汤禾米是温和而迂腐的,但魔鬼撒旦却有着一颗异常愤怒和时尚的心。他们的风格南辕北辙。

“喂,起来了,你不饿吗?”柴绯轻轻摇醒汤禾米,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伸手抱住他的脖子。汤禾米不动,连连打呵欠,嚷嚷着肚子饿。

柴绯到厨房一看,切好的菜早泛了黄,洗过的米也被水浸得发软了。她摇摇头,把米和菜都倒进垃圾桶,煎了两只蛋,给汤禾米下了一大碗香喷喷的鸡蛋面。汤禾米一接过碗,就闷头一通猛吃,整个脑袋几乎都埋进碗里去了。面条吃过,汤禾米连汤一气喝尽,心满意足地抹抹嘴,抬起头,发觉柴绯温柔地凝视着自己,这才想起问一声:

“你呢?怎么不吃?”

“我在电视台吃过工作餐了,你呀,以后千万别等我!”柴绯嗔道。

“你不是不许我进厨房吗?”汤禾米挺委屈。

“不进厨房,你就不会出去吃?”柴绯哭笑不得。

“那不行,我吃惯了家里做的菜,外面的东西不合胃口,”汤禾米歪着头想一想,说,“等我评了副教授,过三五年,争取把教授搞掂,你就不用上班儿了,呆在家,我养着你。”

“专职给你做饭呀?”柴绯好笑。

“除了做饭,你还可以当SOHU一族啊,在家轻轻松松做点策划什么的,多好呀。”汤禾米正色道。

“如果将来有了孩子,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柴绯随口道。

“你喜欢小孩?”汤禾米小心翼翼地问。

“你不喜欢?”柴绯反问,“啊对了,你想过没有,假如离婚的时候,你老婆不愿意要女儿,你打算怎么办?”

“那不可能!”汤禾米斩钉截铁地回答她。

“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柴绯被他严肃的模样逗得笑起来。

“女儿是安静的命,打死她,她都不肯放手的。”汤禾米说。

“你还真了解她。”柴绯笑道,随即转移了话题,两人说说笑笑,没再提到孩子的事。

到了第二天早晨,汤禾米心头到底不安,试探着问柴绯是否很希望做母亲。柴绯干脆地回答,那是当然,自然规律嘛。这句话一闷棍敲晕了汤禾米,他半晌回不过神来。柴绯穿好衣服,见他还在床上发呆,过去掀开他的被子,猛地扑到他身上,开玩笑道:

“你猜猜,咱们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儿?”

汤禾米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安静生女儿时的惨烈状丑恶状汹涌而来。他耐着性子,劝说柴绯,说自己年纪大了,等将来退了休,老朽了,孩子还没上大学呢,教育费用又高,负担多重啊。

“没关系,我能养活他。”柴绯轻快地说。

汤禾米见说服不了她,失落万分,闷声不响。柴绯在微波炉里热了豆浆馒头,把夹了火腿片的馒头递给汤禾米,汤禾米接了,靠在床头,懒懒地吃着。

“你怎么了?”柴绯发现了他的异常。汤禾米停下手里的面包,望着她,犹豫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问道:

“我说,咱们能不能不要孩子?”

“不要就不要吧,你就为这事儿烦?”柴绯笑坏了,“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想要,咱们就丁克一把。”

“真的?”汤禾米追问。

“我骗你干嘛?这养孩子呢,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我其实也没什么信心。”柴绯耸耸肩膀,凑过来吻吻他,拎了手袋,上班去了。

汤禾米大大松了口气,一口把剩下的馒头囫囵吞下,噎得他直脖子瞪眼的。好容易咽下去了,不由得自己对自己傻笑了一回。他不敢告诉柴绯,这一夜,他受到了怎样的身心摧残。他在噩梦的煎熬中捱过长夜,胸中积满了各种各样的绝望念头。他甚至想过,若是柴绯一意孤行要生孩子,他唯一的出路就是逃,逃离柴绯。这想法让他十分悲哀,犹如一个孩子不得不放弃最心爱的玩具,眼前暗无天日,仿佛世界末日来临。

佟铿铿与汤禾米见面可谓一波三折,约了几次,都因柴绯临时有事取消了。佟铿铿一眼看出她压根儿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忍不住骂她重色轻友。

依照她们的交情,并不止见见彼此的男友这么简单,素昔柴绯交往的男人,总是第一时段让佟铿铿过目,让她品头论足、说三道四。品鉴男人是她们的共同嗜好,她们像交流刚买的新衣裳一样交流着对于彼此男友的观感。因此,柴绯对待汤禾米的慎重与严肃,让佟铿铿百思不得其解。在与柴绯单独见面时,她无数次天花乱坠地猜测着汤禾米的气韵风致,按柴绯对男伴的挑剔程度,像汤禾米那样一无是处的男人,必然有着过人的*,也许就是一位稀罕的古典学者,一袭长衫,清癯的面容湮染着淡淡的水墨气息,那种清越儒雅的书卷气,是不大容易领略到的了。柴绯听了她的摹画,喷笑出声:

“铿铿,我怎么觉着你形容的是鲁迅他老人家?!”

三个人终于在一间茶坊聚首的时候,佟铿铿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汤,你真是前呼万唤始出来。汤禾米不善应对女士,只有傻笑。

佟铿铿本是*高手,可惜见了汤禾米实在英雄无用武之地,她平素用来调戏男人的那些可圈可点的经典段子,一句都讲不出来。而柴绯扮贤淑状,不似往昔与她里应外合,佟铿铿试着嬉笑几句,汤禾米不懂接招,柴绯亦但笑不语。闷了一会,就散了。

柴绯挽着汤禾米一出茶楼,就接到佟铿铿的电话,佟铿铿在手机里笑着对她说,你那位宝贝的old汤啊,简直像个古代人。

“她说什么?”汤禾米敏感道。柴绯挂断电话,依偎过去,轻言细语地说:

“她说呀,你身上有种渐行渐远渐无书的超逸。”

汤禾米满意地咂咂嘴,觉着礼节上也应当盛赞盛赞柴绯的好朋友,搜肠刮肚地想了一阵,然而对佟铿铿的印象实在模糊,尤其佟铿铿原就属于那种过目即忘的女子,想要夸赞她可真是一道难题。汤禾米笼统地感觉她很小,于是就说了:

“佟小姐看上去很单纯的。”

“单纯?”柴绯骇笑。

“是很单纯的。”汤禾米肯定。

柴绯没有反驳他,嘴角的笑意却停留了好长一阵子。佟铿铿确实相貌秀气,蒙蔽汤禾米这种迟钝的呆子,显然不费吹灰之力。但稍有阅历的男人很容易就能看出,佟铿铿稚气的面容暗藏沧桑,她那身少女行头也绝不是大路货,而是正宗名店的新品。这些,都不是一个真正缺乏经历的女人所能拥有的。佟铿铿其实是那种表面大大咧咧实则精明无比的女子。

她俩是同班同学,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在同一个班级。佟铿铿的爹是戏迷,给女儿起了这样一个声震屋瓦的响亮名字。佟铿铿自幼偏偏瘦小不起眼,顶着威风凛凛的名号,惹人注目,调皮的男生从不好好叫她,开口就是长长一声“咚——锵、锵……”佟铿铿自卑了十几年,直到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出来,才算释怀,长久纠缠她的怪名也由此时髦起来,连带地,人家以为她的父母未卜先知,是新知阶层的人物。

其实不然。佟铿铿的父母都是砖厂的工人,不但父母是,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她的叔叔舅舅姑姑姨妈全都供职于砖厂。她的父亲开吊车,母亲是厂部杂货铺的售货员,两人共同的爱好是听戏与喝酒。佟铿铿从6岁开始,最大的理想就是逃离父母。

高中毕业,柴绯顺利考进大学,佟铿铿只上了大专,又被分配回砖厂,在厂办公室做文秘,混满20岁,立即结婚,从父母家搬了出来。

佟铿铿嫁的男人是砖厂厂长的公子,一油头粉面的纨绔子弟,实际上也还是个孩子,事事依傍爹娘。婆家许了诺,只要佟铿铿嫁入厂长家,立马为小两口在市区最好的地段物色一套小巢。佟铿铿就冲这一点,嫁了。

转眼间,砖厂破了产,连地基都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佟铿铿的老公倒是并没有像旁人所担忧的那样游手好闲,在儿子出生后,他一改无所事事的浪子形象,沉溺于尿布奶瓶之中,成为住家男人,并由父亲发挥余热,进调进了砖厂上属的一家事业单位,免受下岗之苦。佟铿铿则谢绝了婆家的辅助,几经辗转,进入电脑公司,她脑子灵光,很快成为公司的中流砥柱。

作为一名有夫有子的女人,佟铿铿的准确身份是“逃妻”。她离开老公已有四年多,先是投靠柴绯,继而租房独居。婆家倾巢出动,游说、威胁,坚决不允许她做出有辱门楣的事情。无奈之下,佟铿铿在这座位城市东游西荡,不住变换居所,以已婚女人的尴尬,点击新的感情生活。由于有过被夫家捉奸在床、打得鼻青脸肿的经验,佟铿铿并不总是住在情人那里,她租了两套房子,以声东击西的战术,形成狡兔三窟的战略格局。她婆家新近松了口,答应放她走路,她便开始看房,准备买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小户型。

当然了,佟铿铿所有过的班驳历程,不是汤禾米那双愚钝的眼睛能够洞悉的,他所见的,不过是一位其貌不扬的、心性活泼而简单的女子,说不定,在他看来,佟铿铿还是一名未曾遭遇男人染指的干净姑娘。

呵呵。

作为婚姻虚无主义者,佟铿铿对柴绯的信念和作为嗤之以鼻,抨击她太过传统,非得以身试法,一副不见黄河不死心的傻样。

“你要真想试试婚姻之痛,我也没法子。不过呢,我还是奉劝你好自为之。”佟铿铿在见过汤禾米以后对柴绯的前景表示痛切的惋惜。

“别担心,哥们儿,我会幸福的。”柴绯在她肩膀上猛敲一记。

“现在我有点相信那句话了,人们不可能通过思考而形成一种新的实践习惯,只能通过实践学会一种新的思考方式。”佟铿铿苦笑道。

“瞧你,都快成苏格拉底了。”柴绯笑。

“喂,我说,你要真喜欢大学里的书呆子,我那儿倒有大把资源,”佟铿铿不甘心,“有一博导,才37岁,著作等身,有地位有名气,又没老婆没孩子,不比old汤强?”

“去!”柴绯一挥手,挥退她的劝说。

柴绯明白,佟铿铿对庸俗的男人恨之入骨,她那为提科长而奋斗的老公在她眼里比鼻涕还恶心。佟铿铿公开宣布,只有优秀的男人,才会让她产生*。即使她不够漂亮,不够富裕,但她的原则是,宁缺毋滥。除出事业有成的男性,她是目不斜视的。柴绯却不这么想,她认为男人的禀性胜于一切。在感情中,忠诚比智商更重要。

“姐姐,你想没想过,old汤那样儿,能有什么好基因遗传给下一代?”佟铿铿继续道。

“老汤不想要孩子呢,”柴绯叹息,“我觉着奇怪,他那个年纪的男人,多半都喜欢小孩子。”

“你呀,聪明一时,糊涂一世,他是存心叫你绝后,一门心思给他的女儿做后娘!”佟铿铿尖刻道。

“老汤没那种心计,”柴绯断然否定,笑着说,“我发现你是患上了恐男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是不是?”

“我有恐男症,你是慕男狂。”佟铿铿伶牙俐齿地接口道。

孩子其实只是最无关紧要的冲突,忍耐力和新鲜感延续到了某个程度,他们之间在方方面面的不和谐就会渐渐暴露出来。尽管柴绯一直努力克制自己,甚至按照汤禾米的步调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性,但毕竟在相识之前,他们几乎是活在两个星球的动物,磨擦终究是不可避免的。

首先是睡眠问题。汤禾米早睡早起,柴绯晚睡晚起。柴绯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她绝对不可能在凌晨两点前上床安眠,而汤禾米保养有素,通常是晚间十二点就高枕无忧地睡了,早晨六点准时起床锻炼身体,午间小憩一点钟,安排得科学合理。

汤禾米的健身,不是在花园里打打太极拳、慢跑两圈的那种,而是纯粹的扰民行为。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一盒希奇古怪的音乐磁带,节奏混乱,响动如打铁,随着音乐的节拍,他开始做一套长达半个钟头的似体操又似拳击的动作,摩拳擦掌、翻腾跳跃不说,口中还吓吓有声。

因需要录音机辅助,汤禾米习惯了在自家阳台上操练,到了柴绯这儿也不例外。柴绯年轻,在她面前,汤禾米有了年龄危机感,锻炼起来更加亡命,连节假日都严格坚持作息时间,吓吓之声不绝于耳。

从前在家里,安静差不多与汤禾米同时起身,汤禾米做运动,安静就出门买早点,女儿也早早地坐在书桌前背诵英文单词,一家子从黎明便开始了一日的生计。汤禾米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早晨却是柴绯睡得最熟最香甜的一段辰光,她往往一觉要睡到中午。与罗马同住的时候,习性相当,都属昼伏夜出的蝙蝠类动物。罗马健身是去健身馆,目标是炼出一身好肌肉。他对*的重视远远超过健康本身,*就是他的养身之道。工作结束以后,他可以不吃饭、不喝水,左手碰上门,右手抱着小妞,一个旋转,以最短的时间和最佳的姿势倒在床上。

而汤禾米不可能这样,他信奉的是古中国传统的养精蓄锐,坚持早睡早起的古训。他在阳台上的一番武打,无一例外地,把柴绯从惬意的酣睡中硬生生地拽出来,搅得她头昏脑胀,不得安宁。原指望汤禾米运动完毕,她能接着睡回笼觉,然而汤禾米做完操,精神抖擞,嘴里愉悦地哼着戏曲小调,先进浴室冲凉,跟着坐马桶,然后出门买豆浆油条,希哩哗啦地吃,边吃边看中央电视台的早间新闻。待他折腾完,柴绯已睡意全无、怒火中烧。

睡眠的严重不足,搞得柴绯上火,长了满脸的小红痘痘,隔天跑到美容院理疗,又去老中医那儿开了一大包草药,连苦带涩地灌下肚去。最糟糕的是,由于生物钟被打乱了,柴绯老犯困,事先打好的腹稿,到了采访时,问了上句忘了下句,狼狈不堪。

碰到柴绯加班,回到家已接近凌晨四点,收拾收拾,眼看就到五点了。刚一睡着,汤禾米就起床了,音乐轰隆轰隆响起,他老人家身手敏捷地跳将起来,柴绯终于崩溃,大叫一声:

“停停停!我求你了,老汤!”

汤禾米听她声音悲愤交集,一楞,赶忙过来嘘寒问暖。柴绯忍不住把自个儿的难受劲儿如数倾吐,汤禾米粗心大意惯了,做梦也没想到柴绯被自己折腾得这样了,又是羞愧又是疼惜,温言软语地安慰她一番,发誓再不早起。

汤禾米调整了睡觉的时段,千捱万捱地捱到柴绯回来了,一块儿睡,等柴绯起身了,他再起。不过两三天,汤禾米就受不了了。晚睡可以,反正他也是靠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打盹儿,弄不好还能做几个美梦,可晚起他就不行了。汤禾米一辈子没睡过懒觉,陪了柴绯大天白日地躺在床上,心里难免有虚度光阴的犯罪感。此其一。其二,他老早就醒来,也不敢动弹,直楞楞躺着,生怕惊扰了柴绯,上头肚子饿得咕咕叫,底下又内急,两下里一夹攻,简直生不如死。被屎尿憋得英雄气短的当儿,汤禾米就慨叹起自己浮生一世,竟在一个小姑娘手里受这活罪。

愁眉苦脸地忍受了几日,汤禾米当知青时落下的老胃病犯了,疼得他那个狠,别说是柴绯,就是西施本人站在他跟前儿招手,他都没力气抬抬眼皮儿。柴绯陪他上医院,开了几百块钱的药,吃下去,疼痛有所缓解,但另一种难以启齿的毛病依旧如影随形——便秘。他好几天没闹大便了,错过他每早七时准时闹大便的黄金时间,那些废物就此在他肚里生了根,无论如何不出来,弄得他腹胀如鼓,坐立不安。偏偏柴绯在电视台得到当月的优秀节目奖,拿了奖金,兴致昂然地向他索欢,他咬牙上了,装模作样地扑腾了半天,无奈体内沉重,四肢虚软,眨眼间无功而返。不用说,做了痿哥。

汤禾米掩饰不下去了,与柴绯坐下来长谈。柴绯善解人意,提出暂时分床而居,早间汤禾米的锻炼如期进行,只不过地点改在楼下的音乐广场,由柴绯送他一部随身听。

柴绯的公寓面积狭小,一室一厅,柴绯住卧室,汤禾米就高踞客厅。睡了两天沙发,汤禾米长手长脚的嫌逼仄,擅自跑去买了一张小木床,跟沙发并排放着。

汤禾米图便宜,买的是积压货,那小木床的形状惨不忍睹,连油漆都剥落了一块。柴绯的房子装修得很现代很洋派,家具都是最新款的。汤禾米的小木床横亘客厅正中,像穿西服搭配草鞋,大煞风景。见柴绯分明不悦,汤禾米自嘲道:

“上年纪的人了,讲究的是舒服,不像你们,只图好看……”

这话生分得让柴绯开不了口,而汤禾米也被自己的语气搞得苍凉不已。平日他们很少提到年纪的问题,柴绯跟汤禾米在一起,总觉得安全、踏实。是的,汤禾米的身胚确实不能和一般的小伙子相比,他的肌肉松弛了,头发掉了不少,免疫力下降,最要紧的器官大部分时间都是懒散而懈怠的——但这些都可以忽略,柴绯知道自己不是感官享乐主义者,只要汤禾米对她好,对她忠诚如一,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真正在一起了,柴绯才发现事情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简单,她觉着累。跟罗马那样的棒小伙相处,受累的是心,与汤禾米在一块儿,受累的是身体。她吃不消汤禾米种种天长日久稳固成瘾的习惯,更受不了他的愚笨。

汤禾米是个笨拙的人,人虽瘦,但手长腿长,不是绊倒椅子,就是撞翻茶几。公寓小,越发显得汤禾米庞大不已,他一个人在屋子里,简直像有七八个人似的拥挤。柴绯的空间给他占掉一大半,不得不尽力蜷缩,憋闷得喘不过气来。

当然了,与感情忠贞相比,这些都还是可以屈就的。柴绯不是轻言妥协的女人,尤其她是像面对稀世珍宝一样珍惜汤禾米的单纯和蒙昧。思量思量,她找出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房子。她决定买一套大房子,让两人都能有相对独立、不受干扰的房间。她把想法跟汤禾米一说,汤禾米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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