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

李敖Ctrl+D 收藏本站

  在最后一次军法审判的时候,我虽一言不发,但却留了一张书面的意见,可以显示我采取“缄默权”的根源,全文如下:

  审判长先生:

  我只要花一分钟就可以把话说完,我的话共分五点:

  第一点:关于本案内容部分——我没有话可说,我用法律里面的缄默权。我想我也不必说明我为什么不说话,一千九百四十六年以前,耶稣在被审判的时候,也不说话。

  第二点:关于判决的部分——过去我不上诉,以后也不上诉。虽然我是无辜的,虽然我没有罪,我仍愿引用印度独立的伟大领袖甘地在法庭上的两句话:“我不愿浪费法庭的时间,我承认有罪。”

  第三点:关于我的态度部分——我现在声明,我自被捕后,因被刑求而来的一切我写和我签字的东西,全部无效。也许我信心不够,无法抵抗现代科学方法的刑求,但我知道五百四十四年以前,最有信心的圣女贞德在被捕以后,也犯过跟我同样的无可奈何的错误。

  第四点:关于所谓爆炸案部分——虽然跟我无关,但我愿为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五个小朋友做他们“人品的证人”,这就是说,我相信他们不是做这种事的人,他们的诬服,是被刑求的结果。我请求审判长先生给他们做无罪的判决(附带声明一声、,在进这军法处大门以前,我跟他们并不认识,所以我的请求,可以说是客观的,值得审判长先生参考的)。

  第五点:关于我个人的刑期部分——我不要求做减刑的判决,也不对加重不满。美国民间领袖尤金·戴布兹(就是坐在牢里还有一百万人投票选他做总统的尤金·戴布兹)1918年在法庭上的三段话就是我的话: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

  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只要我在这岛上,不论我在牢里也好,在牢外也罢;不论我是“名不副实”的“大作家”也好,或是“名实相副”的“大坐牢家”也罢,我都不会有自由的感觉。因此关于我个人这部分,我不请求减轻。

  李敖9月15日

  从这一书面陈述中,可以看出我四年多坐牢下来,心灵上所显示的平静与苍茫,这一平静与苍茫,使我对刑期多少或出不出狱并不沾滞,但对我放眼的方向,却别有洞天。1975年9月22日判决确定后,我写了一封秘密的信给吴俊才老师,吴俊才在台大教我“近代印度史”,那时是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是当权派,我信中说:

  俊才老师:

  以十八年师生之谊,请老师先听我一句——“李敖实非台独分子!”

  我十四岁到台湾,现已四十,但我至今不会说台湾话。不会听台湾话。我二十七岁“暴得大名”,贵党报纸骂我是“反派小生。”台湾人有政治野心者想“统战”我这外省人,不足为奇。但我对政治乏味,因此,我拒绝了高玉树。

  台独分子拿我做对象,我想至少有三派——(一)“台湾青年”派(他们不断拿我在他们机关刊物上做主题);(二)散发传单派(散发“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传单);(三)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一)(二)两派我根本不认识。第(三)派认识都在他们变成叛乱犯之前。他们出狱后,跟我有来往,我不相信他们会再做书呆子式的政治活动,所以不以为意,不避瓜李之嫌,现在证明了我比他们还书呆。

  我在谢、魏被捕后三周被捕,他们把我说成“五分之一”(谢说“五委员”之一,魏说“两个半”之半),说我同意加入组织,我完全莫名其妙。这时候正是火车站出现“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传单的时候……当然构成了办案联合小组(各单位组成)对我的合理怀疑,由于我多年做“反派小生”的纪录太坏,使我无法取信于人。……大概十几天后,我感到不遥为配合这“五分之一”的说法,恐怕不得了结。我出于无奈,编了一套说辞,我说我们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当时想,这一说辞,既可遥为配合加入的意思,又可因开玩笑而大事化小,既无法在“有无上”澄清,只好在“轻重上”取信于一时。

  半年以后,调查局的刘科长来看我说:“好消息告诉你,查清楚了,我们知道冤枉你了。”后来我听说台独分子终于承认对我诬攀。一年后开庭,台独分子当庭承认对我诬攀,“被迫咬李敖”云云。其实这时候,台独分子的宣传目的已达,他们终于号召成功他们有了一个金字招牌的外省同志,并且让贵党背害贤之名。

  我自己坐牢,我没话说;但陪台独分子坐牢多年而不能自明,我为之茫然。

  接着我提到:

  在“国家”利益的大前提上,我和贵党任何“爱国者”并无二致,虽然我被目为敌人。

  我被目为敌人。我的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面被封门了,牛肉面都卖不成了。……我沦为荒货小贩,靠老面子推销古书和旧货(即《纽约时报》说我的在卖旧电器)。当李翰祥太太看我满身大汗同小工一起抬冰箱朝她厨房搬,问我:“一代大作家为何沦落至此?”我只有苦笑。

  最后十四个月软禁到来,使我朋友吓光,生意垮尽。我没想到我放弃笔杆已六年,可是仍不见容于人。

  我又冲动了,我认为贵党不许我做拿笔杆的人,又不许我做不拿笔杆的人。我开始报复。这些报复都开始在沉默六年以后,都开始在软禁发生以后。……我依稀看到悲剧的后果,我看到两败俱伤。

  我又写道:

  从软禁起算,我失掉身体的自由已近六年。六年前是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面被封门了……六年来,是荒货小贩做不成了,朋友吓跑了,女人嫁人了,房子抵押了,亲人变了,甚至弟弟也因债坐牢了。一切已凋零褪色,面目全非。内在的自己已由绚烂趋于平淡,外在的关系已由平淡归于虚无,六年烟云,可使内外有如此奇变,我仿佛觉得我不是重生一回,而是死了九次。

  自1949年到台湾,我在穷苦中长大,从写蜡板到送报,到饿着早饭省钱买书,逐渐建立我的一点尚不寻常的“成绩”,我做过钱穆写信称许的中学生,老师赏识的大学生,胡适限时信送钱赎当的研究生。我最后在极短的时间里纯用文字的力量平步青云,所向披靡,使想用笔杆压伏我的人为之失色,转而以笔杆以外的方法染我身上的颜色。“才如江海命如丝”,我从大作家降为大坐牢家,一切都似前定。孤灯黯淡,子夜独思,李鸿章说这岛是“伤心之地”,对我更有多重的感伤。

  我自动申请斗室独居,终年做宗教式的闭关隐遁。细读老师的新作《甘地与现代印度》。在灵修方面,得益尤多。日远的哲人星期一静默,我已多年每天都是星期一。静默使我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上达广漠之野,无何有之乡。初判十年,我不上诉,我认为,我该在“伤心之地”坐牢,我愿用长年坐牢,偿付我做的和我没做的。我认为一切都已太迟。这次更审,在法庭上我一片缄默!我只向法官引了一句老师书中的话——“我不愿浪费法庭时间,我承认有罪。”

  老师收到我这封信的时候,我所余刑期已不到一年。写这封信的时机,已经到来。我愿向老师表白如下:

  《文星》被停刊在1965年,今年已1975年,我支付了十年的青春与困境——每况愈下的困境——偿还我早年的短期的同室操戈,如今已将两清。二十六年前;我跟贵党同来这“伤心之地”,同样的“爱国”、同样的胼手胝足,虽然不是同志,但也不该是敌人。天下没有不解的怨仇,何况我们同一血液,一切宜解不宜结。在这即将两清的尾声中,我愿透过老师,站在“国家”利益的观点,权衡我在这岛上的去留。我们的敌国,经过权衡已算出放逐作家比留下好,宽大本身就是雄辩,抵消出境后作家的“马后炮”而有余,在这一公算下,大作家索尔仁尼琴也好,小作家马克西莫夫也罢,都被放逐。我在此只就作家去留利害立论,当然是借喻,不是拿苏联来比喻。因为我们不是放逐,而是欢送,是双方在和谐气氛下协议出我的好处,就是台湾的好处。我在这岛上对台湾是多余,对我是浪费。……

  在以低姿态建言,提议出狱后放我去外国,我并告诉吴俊才老师,在我这政治案本案以外,还有一件“明明是政治案本案引出的案中案”,在“司法法庭”,以所谓诈欺罪判我半年,“我不能坐这种被诬的不名誉的牢,我请求老师代我政治解决。”全文最神来之笔是我向吴俊才老师提出的奇想,我说我去外国,可以协助彭明敏问题的解决,“我认为他回来非不可能。”这当然是我的一个饵,诱他们放我出去,我再徐图后计,跟国民党算总账。君子报仇,“出国”不晚。果然这封秘密的信奏了效,1976年7月23日,我正在“仁爱庄”被洗脑,所方忽然通知我,说保安处派车来,接我去台北一趟。上车后直驶基隆路警备总部招待所客厅,未几吴俊才老师出现,他说他收到我的信很感动,为“国家”为学生他都愿出面处理。问我有什么困难,都可跟他说。我说我入狱后,我弟弟吃了我的钱,把我在他名下(我不把财产放我名下,是怕被“政府”没收)的水晶大厦房子给押在华侨银行,又不缴利息,以致房子落在银行之手,盼能代为解决。后来吴俊才老师再和我见一次面,他说水晶大厦房子部分,他帮忙解决;去外国部分,等我出狱后再说;案中案的司法冤狱部分,查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老师相对要求我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以表示大家不再敌对,并且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我以叛乱案的褫夺公权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证明所谓国民党法治,不过乃尔!乃同意。

  我是1976年11月19日服刑五年八个月期满,无保出狱的。出狱后第十一天(12月1日),就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那天“国关中心”主任蔡维屏约我见面,说目前研究大楼的研究室已满,把我安排到总务大楼,用总务主任办公厅对面的房间做研究室,我心知他们要“隔离”我,我笑而受之。“国关中心”图书馆“敌情资料”甚多,我去借书,我一到,安全室江主任就到,并向女职员们调查我所借何书,我心里有数,一本书也不借。我去“国关中心”,根本的心态就是应付吴俊才老师的。到了第二年,吴俊才老师去萨尔瓦多做“大使”去了,我趁机坚辞“国关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我决心走人。1978年,我甚至有存证信给蔡维屏:

  一、本人已早于1月22日以挂号信辞职,同时退回薪水,附还证件,并请寄下离职证明。

  二、不料等了四个多月,一直没收到离职证明,反到收到“国研”政人○二○九号和○四○○号来件,视同本人仍在任职,显与事实不符。

  三、并随信退回来件,并请将离职证明寄下。

  只是蔡维屏做不了主,坚不准辞。后来吴俊才老师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1978年8月20日,我终于收到蔡维屏签发的“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离职证明书”,“离职原因”栏填的是“辞职”,“离职日期”栏填的是“1978年3月1日”,但证明书签发日期却是“1978年8月18日”,可见这一辞职,是经过好几个月的折腾才成功的。合理的推测是:官方想以“粥马温”之职羁縻我,并显示双方关系没恶化,但是这种“优遇”,对李敖是无效的,李敖还是干方百计地跑了。离开“国关中心”显示了我的两点风格:第一,我不爱钱,薪水是副教授待遇,纯领干薪,每年也不少钱,如老老实实,可领二十多年,为数可观;第二,我爱惜羽毛和自由,主动求去,不像陈鼓应他们贪领薪水,最后因竞选被扫地出门了。

  我要离开“国关中心”,基本上是一心想过我狱中那种平静与苍茫的生活,息交绝游,谢绝人事。我的经济基础是我坐牢前留下的两户房子,但坐牢时,都被我弟弟趁火打劫,伙同溺爱他的母亲,私下予以抵押,抵押了又不缴利息,以致鱼烂河决,难以收拾。最后吴俊才老师请保安处出面,保安处转由林家祺(他是非常练达的干才,最有化敌为友的本领,后来我隐居时,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还是他有办法把我请出家门的)个人出面见证,“逼迫”华侨银行以二百三十万买下水晶大厦房子。我还给该行一百万欠债后,所余又还了另一户房子的三十多万欠债,最后手上不过百万元,靠着这点钱,我计划东山再起。这时旧年将届,我正开门整修房子,萧孟能突然而至,抱怨说前几天在百货公司碰到我,我竟不同他说话,暗示有人跟踪,如今他决定还是来看看我,跟我恢复邦交,并说他年关需款,盼我把一百多万借他几天,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不料旧年过后,他告诉我他身陷出售水晶大厦困境之中,欠我的钱无法还,除非我下海帮他解决。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于是我日日坐镇水晶大厦,帮他从官方到私人、从私人到他小姨子,个个文书往返或个别交涉,费了好几个月,费尽力气,兼做土木包工,才算大体解决。萧孟能依诺送了一百万给我,我连同旧存,买下敦化南路金兰大厦十二楼的房子。搬进去以后,我的生活基调还是息交绝游式的,但有一笔财路,大大改进了我的经济能力,那就是辜振甫收购我的一批股票钱。原来这批股票,是辜振甫成立“中国合成橡胶公司”时送给萧同兹的,当时是二十五万元。萧同兹死后,由萧孟能继承,因五年不涨,持之乏味,就转卖给我,因此我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先是我在1976年6月,在“仁爱庄”时看报得知有所谓“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卡发行,只要存五万元即可自然取得,不必靠人介绍,我感于政治犯出狱后处境困难,有信用卡在手,方便许多,如今既可在不求人条件下持有此卡,乃在1976年6月10日汇去五万元,依法成为该公司五万元小股东。没想到我买下萧孟能的“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股票后,被我发现在“中国合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中,信托投资公司所占股数竟超出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后又多超出一三一、四一五股(即过占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四)!完全违反“财政部”不得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规定。规定目的本在防止“‘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资金购买其他公司大部分股权,并从事经营,无异并吞其他企业”,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显然违法,结果形成我参加的两个公司相互之间有大吃小、左手吃右手的怪现象,因而发生复杂严重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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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突公司│造成冲突之祸首│造成冲突之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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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辜振甫│信托资金委托人李敖│

  ├──────────┼───────┼─────────┤

  │“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董事长辜振甫│股东李敖│

  └──────────┴───────┴─────────┘我乃在1979年3月26日起,以股东身分三次发函“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质问,并在4月3日派我弟弟李放参加股东会议,三天后我有信如下:

  本公司1979年股东常会,于4月3日召开,本人在保留诉讼权利下,委托舍弟李放代理出席。经李放于会后一小时内,整理开会重点,特写奉如下,做为备忘录。

  一、开会通知常会“上午十时三十分”召开,同时有辜振甫先生“中午十二时,分敬备菲酌”的请帖,证明一年不见,同聚一堂,会程只安排一个半小时时间。在开会以前,一年之中,公司对股东没有寄出任何一片有助了解的资料,礼貌广本已欠缺。开会时又只安排一个半小时,实在太目中无人。如果一切虚应故事,一个半小时已多;但要认真讨论,那就绝对不够。这次常会,因为本人前后三封信,总算象征性地讨论了一下,已经拖到十二点半,无法结束。经李放提出,一切改为书面详复,这样不但准确,并且可使没出席的股东有所了解。承辜振甫先生满口答应,于是散会。整个过程,是两个小时。

  二、会一开始,负责人就提到刚才十点钟收到李股东的限时挂号信,对通知开会日期异议,于是一位“王律师”出现了。他说据经济部的命令,发信日要算一天。李放说李股东根据的是法律,依法命令抵触法律者无效。但公司负责人坚持要开会,李放说此事只好等复李股东信后,依法解决。

  三、会一开始,辜振甫先生请人把本人第一封和第三封信宣读一遍,本人很感谢辜振甫先生的大度与风度,他的风度一直很好。

  四、公司负责人并没针对本人的信切实答复,只是挑着答,时间不够也是原因之一,他们表示了下面几点:

  (一)香山土地申请的耽误,是建设厅的错误(但没能解释为何不依法告建设厅,要求政府赔偿)。

  (二)林园买地是看着地图买的,没实地去看。

  (三)经营方面承认错误太多、太慢。

  (四)因为求功过急,难免有错误。

  (五)在林园的工厂,是林园第一家,问题特多。

  (六)在台湾独家生产资格,乃是负责人辛苦取得,此中创业甘苦,李股东有所未知。

  (七)他们为公司节省了不少钱。

  (八)中油公司的塔底油不适用,他们没能预先注意;表示中油公司对自己产品亦不十分明了,不给样品,他们以为可以合用。

  (九)“中国信托”入股大吃小,是“中国信托公司”的问题(此事由辜振甫先生特别表示经财政部特准,手放请出示特准文件,辜振甫先生同意,当卷宗拿到辜振甫先生面前时候,有人对辜振甫先生耳语,于是拒绝出示)。但辜振甫先生保证后年投资报酬率为35.88%。后年起,至少可年赚八千万。公司一赚钱,台湾信托就撤退。

  (十)邮局证明,提不出来。

  五、负责人都有承认能力不够以致造成经营不当的表示,但给人印象是甲朝乙身上推,乙朝甲身上推,然后甲乙又一齐朝外面人头上推,再小心翼翼地朝辜振甫先生脚下推。辜振甫先生也承认能力不够,自认外行,但他也未尝不推——推给他同父异母弟弟已离开本公司的辜伟甫先生。他说1977年前都是辜伟甫先生实际主持的,他本人1977年3月15日才开始管事。他当选董事长,人正在外国。这就是告诉我们,他是“黄袍加身”才干了六年至今的。

  六、辜振甫先生在表示惭愧以后,宣布他不要干董事长了,他私人名下和台湾信托他代表名下的表决权,他也全部放弃。他的勇于负责的态度,很令人佩服。但是这一形式上光明磊落的表示,立刻引起了他左右支持者和劝进者的顿失所依之感,纷纷大叫这怎么可以!这样不行!都连任!一切都维持原状!……于是叫嚣鼓掌,没经过任何合法表决程序,就说一切都通过了。李放回来告诉本人说:“他好像参加了一次西装笔挺的暴民大会。”

  这封信发后六天(4月12日),我又有长信给“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指出:

  贵公司负责人所为,实已在“刑法”第十五章伪造文书罪至第三十一章侵占罪至第三十二章诈欺背信罪之间。贵公司衮衮诸公,无一非此岛上“有头有脸”之财阀阶级,今竟利令智昏如此,通谋由辜振甫先生一马当先,以特权总归户姿态,上通当道,下凌百姓,目无有条之法,手握非分之财。如此横行,本人绝不干休。先致此信,请答复。谢罪并赔偿。如不获合理解决,本人将续循舆论与法律途径处理,特此正告。

  辜振甫收到信后,自知势态严重。他挽小姨子华严出面,前来谈判。于是,华严带了她的许多新作,到我家来,十多年不见,相见甚欢。华严是风华绝代的女人,我非常喜欢她。首先谈到严侨的去世,华严和我都不胜伤感。然后“政经分离”,谈起辜振甫。华严说:“辜先生自感对李先生很抱歉,我姊姊辜太太本来也想一起来拜访李先生,我说我跟李敖最熟,还是我自己来好了。这次纠纷,的确公司方面不对,现在愿意以一倍的价钱,由我出面,买回股票,我是你‘师姑’,请给我面子。”我说:“我老师被捕时候,严师母带了三个小孩到台北投靠亲戚,可是到处吃闭门羹,谁给了她面子?其中辜振甫最可恶,我今天要跟他算二三十年的旧账,绝不轻饶他。”经华严好说歹说,最后以八倍价钱,买回股票。作为“答复、谢罪并赔偿”,才算出了我累积二三十年的一口恶气。

  后来华严再来我家,完成了退股手续。我在11月19日,请来了已经十多年不见的严师母,当面送了十万元即期支票给她。我告诉严师母:“这个钱你可以拿,这就是三十年前对你闭门不见那人的钱,今天我总算给你出这口恶气。”严师母哭了,她收下了钱、收下了温情与旧情,也收下了人间绝无仅有的李敖式的正义。后来她特别亲手做了西点请我,表达她对我的感谢。

  从严师母的口中和严方、严正的口中,我得知了严侨死前的一些情况。严侨死前六年,他已经遁入皈依宗教的境界,他绝口不谈人间的许多事。他皈依的是密宗,家里佛像、法器一大堆,整天耽迷在这里。他的师父是一位屈老师,叫屈映光。我听了一笑。严师母们问我笑什么,我说你们不知道屈映光是谁,我可知道他是谁。他是民国初年的大军阀啊、是放下屠刀的大军阀啊!他们听了,顿时一惊。屈映光垂老学佛后,变成了有道之士,严侨很信服他,为了怕他老眼昏花,看不清文字,特别写斗大的粗笔字,向屈映光上书不绝。我参观了严侨的遗物,看到了这些佛像、法器和这些走火入魔的上书等文件,心里为之浩叹不已。严侨说他“不断寻觅二十余载”始得成解脱,其实他错了,他其实没有真解脱,因为他“寻觅二十余载”,最后取代自己的,只不过是更旧的玄学而已。恰像那外国许多远离共产党信仰的理想主义者一样,他们最后皈依的不是独立自主,而是圣母与上帝。——他们永远不是自己的主宰,风霜与苦难打倒了他们,他们不能不抱佛脚!

  可怜的是,严侨最后的佛脚,也是假的。严侨的父亲严琥,在1962年9月22日死在大陆。他在死前十五年(1947年9月2日),写信给严侨的弟弟严僖,就说道:

  真实的佛教,颇有高明之处。……不过中国的佛徒,十有八九皆十分庸暗,因“广大”之名而引了许多邪神野鬼,此最为可惜。金刚经云:佛无有定法可说,无定法者无偶像之成见也。又曰:“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则不为一切法所拘囚,自然日进不已矣。然而无成见、无所住,非无头无脑、无主意之谓,佛之头脑在何处?在智慧,故曰金刚般若波罗密,言智慧如金刚,能摧坏一切愚暗烦恼,令人到彼岸也。故为佛徒而不求智慧,只讲礼拜、烧香、祷告是佛教之大罪人,非佛徒也。虽信得性命不顾,亦非佛徒也。只是邪教而已。

  佛教不拜偶像,金刚经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你做佛教徒,为何行邪道。可惜了!

  可怜的严侨,他在生命的晚年皈依佛门,竟也皈依错了。他千辛万苦去做佛教徒,可惜却误信了邪教!当然,严侨绝不以为他走错了路,相反的,他认为他在子夜里、在孤单里,已经成功地摸索到了彼岸。智慧如金刚,多年的折磨,使严侨的金刚已坏,可惜他已老惫、已懵然无知。在五十五岁那年(1974年7月31日),他终因心肺衰竭死去。回想他生的那年,他的祖父严复曾兴奋地写诗期许这个长孙,告诉他:

  神州须健者,

  勿止大吾门。

  又告诉他:

  震旦方沉陆

  何年得解悬?

  太平如有象,

  莫忘告重泉。

  但是,五十五年过去了,在严侨的灵堂上,赫然有他太太叔祖林柏寿的横挽——“怆怀宅相”!可怜的严侨,他以不止光大吾门而生,竟以怆怀宅相而死。《北齐书》李浑传记邢晏赞扬李绘,说:“若彼云雾,如见珠玉。宅相之奇,良在此甥。”严侨、严侨,他被资本家这样一挽,真要死不瞑目了!

  看了严侨的一生,我始终以他未能生归故国、一展抱负为憾。严侨饱更忧患,晚年油尽灯枯,看破红尘,以至神明灰灭,守邪教以终老。在国共斗争中,一位这样的不世之才,就这样的被牺牲了!

  我总觉得严氏一门,正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好的家传资料。第一代严复,身逢帝制不绝,志在引进新潮,赍志以没了;第二代严琥,身逢新旧交替,志在富国强兵,家破人亡了;第三代严侨,身逢国共斗争,志在建国大业,自己报废了;第四代严正,身逢国民党在台湾通吃,志在经济挂帅,埋头做白领阶级了。严氏家传的横剖,岂不正是中国现代史的缩影?严侨生不逢时、死不逢地,音容醉貌,长在我心,他一生与中国现代史的横剖关系,绝非他一己之私,因此我在五十之年(1985年4月17日),写下《我最难忘的一位老师》纪念他。这篇文章三年后由大陆帅华英烈》杂志转载,我最后说:

  既伤逝者,行自念也。严老师英灵不泯,必将在太平有象之日,魂归故国,以为重泉之告。上一代的爱国者永生,他们虽为消灭反动政权而牺牲了自己,但是,震旦不再沉陆,中国毕竟站起来了。

  辜振甫的二百万台币对我有了大改变,除送了二十分之一给严师母,又以二十分之一给了我弟弟外,我以余款买了东丰街一家小店面,后来赶上房地产大涨,使我有了翻一番的本钱,再加上“文字之业”的收入,使我从此立于经济上不败之地。——人间“致富”,可以阴错阳差,时来运转到这一复杂又交错的程度,想来不胜离奇。

  我刚出狱那年,还买不起六十二坪的敦化南路金兰大厦,我看中旁边新盖的三十七坪的金记环球大厦,跑去签约,认识了李明瑾,她那时大学刚毕业,明亮可爱、身材又好,令我心动,可惜当时有很好的男朋友。四年半后,在忠孝东路碰到她,相约在一家西餐厅“叙旧”,我第二天写信给她:

  昨晚在烛光下,听你四次说到你很快乐,我却不觉得,我觉得你是一个虚度青春的老是想考一百分的问题儿童。你不停止这种“灯之歌”式的人生观,你的下场,一定很悲惨,悲惨得怎么把痣点掉都没用!不过不论怎么悲惨,你将永远冷艳动人,正如你昨晚一样。

  后来李明瑾主持电视节目,从俗以去,我一直为她可惜。金记环球大厦因为在车位上处理失当,我去信抗议,他们央求我的旧识黎昌意出面解决,最后以二十万买了我收藏的一点字画,双方解约了事。后来建筑界在车位上特别明订权利归属,市井盛传此乃“李敖条款”云。

  由于对小蕾的美好回忆,使我对铭传女生特有好感。出狱后我在铭传附近看她们下课,忽然一个女学生迎面而来,可爱、亮丽、清秀中有一股冷艳,令人一见动情并且一生难忘。她叫贺台英,我每月送一本我写的书给她,可是她一直拒绝我。直到我与胡茵梦离婚后,她才同我在圆山饭店有一次烛光约会,我们又在酒吧间谈天。那是她和我第一次相聚也是最后一次。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此一女的“育新”是我出狱后跟我有一次郊游的小女生,她清纯美丽,我一吻而别。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在帮助萧孟能解决水晶大厦纠纷时,我认识了他女婿周其新的女秘书——刘会云。会云娇小可爱,台大外文系毕业,是我一生中最得力的无怨无悔的女朋友,我们一直同居,直到胡茵梦出现。与胡茵梦离婚后,1984年12月5日,我有信给会云,有几段最能道出我的心境:

  二十日机场见你含泪而去,在归途上,我想的却是《北非谍影》。……《北非谍影》毕竟是电影,所以最后出现了奇迹。至于台北,是一个没有奇迹的地方,所以soforso“bad”——我仍跟“德国人”在一起。“德国人”当天下午就到市面查扣“千秋”三十八,这期显然拆穿了“德国人”建党九十年的谎话,而被他们痛恨。这几天他们整天庆祝建党九十年,报纸、电视上一片马屁,我真觉得我是这一片马屁中唯一一个真人,我敢于并能够独立苍茫独自一人挺身与“德国人”斗,我在这里,也准备凶多吉少,死在这里。宋朝梅尧臣写《东溪》诗,说:“情虽不厌住不得,薄暮归来车马疲。”我在这里,却“情虽已厌住下去,薄暮下笔不知疲”。我在这里,至少表示了三点意义:

  第一,我树了一个大丈夫、男子汉的伟大榜样。

  第二,我拆穿了国民党,并使国民党在言论上对我全无还手之力。

  第三,我为人类与台湾前途,提供睿智的导向。我完全不知道我能这样做多少、做多久,但我随时准备被暗杀、被下狱,丝毫不以为异,“视死如归,临凶若吉”(虽然凶多吉少,但是临凶若吉,吉也不少),此心之光明、达观、从容,可谓“汉唐以来所未有”。唯一“若有憾焉”的倒是自己的努力,最后“没世而名不称焉”,我9月6日对罗小如说:

  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上无立足之地而连累得也无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罪也没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这都是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但是,“与子偕小”还是走运的呢,搞不好还要“与子偕亡”呢!古代的爱难者,他们虽然“流泪撒种”,但是可以“欢呼收割”;现代的受难者,最大的痛苦是撒种固须流泪,收割也须流泪,因为你所得的往往是镜花水月。虽然如此,志士仁人却绝不怀忧丧志,仍旧以朝行道夕可死的精神,走一步算一步、打一局算一局。十七年前,我翻译劳伦斯的文字,我真的喜欢这一段;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

  在国民党的“废墟”中,我年复一年,不断地要盖“小建筑”、寄“小希望”,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坐牢必于是、出狱必于是,我已学会收割时绝不流泪,因为我未尝不知道镜花水月总成空,但空又何妨,我们是男子汉啊!

  虽然这里与我的关系,到头来不过如此,但我在万里长空、且做[希腊]左巴舞的时候,总也想到人间毕竟该有“行者”与“死者”的布局,羊角哀与左伯桃、公孙作自与程婴……以至《北非谍影》中的乱世男女,无一不是“古仁人之心”所该留意的。“古仁人之心”的特色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并不忘了带给别人“物喜”、成全别人的安全和快乐。我小时候看隋唐故事,看到隋唐好汉一身力托城门门洞的千斤闸,让人逃出,自己却被压死,我至今难忘。人间毕竟该有它的“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复杂意义,不但有这种复杂意义,并且在表达这种意义时,所用方式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式的,是一种既勇者又达者的从容(甚至不妨伴同一点喜剧性的玩笑)。到了这一段数,才是人生的‘极高明’的境界。

  这是我一生中最能表白心迹与处境的信,我写给了会云。会云跟我度过我一生中最长的隐居时期,知我最深、护我最力,有一段时间我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都是会云照顾我,她真是了不起的女人。

  从我出狱到隐居,已近两年半了,“蛰龙三冬卧,老鹤万里心”。“三冬”将尽,“万里”方来,在这成熟的复出时刻,一个最有眼光的出版家三顾大楼找到了我,他就是远景出版社的沈登恩。沈登恩判断:李敖基本上是一位伟大的文人,虽然历经“告别文坛”、坐牢、隐居等过程,但总有一天会回来,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远景一定要占住先机。因此他一再向我试探,一顾两顾我都不顾,直到他三顾前来,我才决定见他。见他之日我拿出他中学时写给我的仰慕信给他看,他大为震撼:“李先生的记忆与细密竟如此惊人!”格于政治考虑,当时沈登恩提出构想,只是重版我那两本当年未被查禁的书——《胡适研究》和《胡适评传》,我告诉他:“李敖十四年被封锁,如今重返江湖,只出版两本出过的书,未免太寒酸了,总该出一本台湾没发表过的。我在受难期间,在香港出版过一本《借古不讽今》,如加以增补,改名《独白下的传统》出版也不错。”沈登恩是在出版界反应一流的人,他立刻赞成,于是我们便秘密筹划出版。沈登恩找来苏宗显为我秘密拍照、再由黄金钟设计封面、梁正居封面摄影,井请我在扉页来段题辞,我写道: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

  名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

  ——李敖

  沈登恩又请我写篇全书简介,我写道:

  《纽约时报》说李敖——“受人欢迎的青年作家”,“以写讽世文章出名”,“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圣路易邮讯报》说李敖——“中国传统的著名批评家”;伦敦《中国季刊》说李敖——“一个得人心的英雄”;香港《星岛日报》说李敖——“有才气有勇气,还有挟才勇俱来的流气”,“四十一岁了,盼他重新执起笔来。”

  李敖自写《传统下的独白》闯祸起,被追诉多年,一直翻不了身,这本《独白下的传统》,是书名翻身,不是他。李敖大隐于市,常常几个月不下楼,神龙首尾皆不见。这本重新执笔的新书,聊可如见其人,并为仇者所痛,亲者所快。

  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

  同时我为《胡适研究》、《胡适评传》也写了简介:

  罗丹为萧伯纳塑像,结果塑像本身比萧伯纳还动人;李敖写《胡适评传》、《胡适研究》,也正如此。胡适对李敖说:“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李敖了解胡适,并把胡适分色,泼墨出一代风云。

  所以,评传不是胡适个人的评传,研究不是胡适个人的研究,而是时代的评传与研究。李敖不单写出胡适曾怎么样,同时写出胡适该怎么样,不但写出胡适的理想,同时写出理想的胡适。

  胡适已经墓草久宿,但理想的胡适却万年长青,他是

  “中国”知识分子的星火,从黑暗照到黎明。

  沈登恩最欣赏我写的广告文字,广告文字必须浓缩而奔放,我在这方面得心应手,可谓千古独步。

  沈登恩不但是一流的出版家,并且是一流的李敖推销家。他在出书前夜,找到《中国时报》副刊版的主编高信疆,秘密透露他为李敖出书,明日上市。高信疆的大哥信郑是我老友,这小弟弟对我慕名久矣,他见地过人、反应极快,立刻请沈登恩延后一天发书,使他有机会说动“余老板’(余纪忠)。最后,在“余老板”的默许下,在出书之日,也就是上报之时,《中国时报》不但副刊版大幅刊出我的《快看〈独白下的传统〉》,并且由周天瑞派出王健壮和金惟纯两位采访我,在1979年6月6日社会版刊出《李敖变了吗?看他怎么说!》这是台湾报纸第一次图文并茂地大胆写出李敖。从此文坛奔相走告:李敖复出了!而我出狱后两年七个月的隐居,自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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