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并不明白“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我们街坊邻居家的孩子们,从前见了我都躲着走,现在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叫“叔叔”。他们的父母每次见了我也都是嘘寒问暖,亲热得不得了,还争着问我吃早饭、中饭、晚饭了没有。街道上那些小伙子叫我“刘爷”,把我敬得跟神仙似的。姑娘们每次路过我的办公室,总要往里飞几个媚眼。我打心里瞧不起他们。您没看见他们从前把我当条丧家犬时那个样子。
最让人想不到的变化来自我老婆珊珊和我丈母娘。三年前,我在一个建筑公司里当砌砖的临时工,央了一个媒人到珊珊家去提亲。潘大妈(就是我现在的丈母娘)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说她宁可把闺女扔到臭水沟里,也不能让我娶了珊珊。她的话像刀子扎到我心上。整整一个礼拜,我没有迈出家门一步,坐在一张马扎上喝着酽茶,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我的一个哥们儿说,潘大妈不愿意把女儿给我,兴许是嫌我没有正式的工作。
“你还不明白?”他说,“那丫头是列车员。只要咱国家里跑火车,她就有饭碗。”
“你是说我配不上她?”我问。
他点点头,我俩就没再说下去。我干的是临时工,没有固定收入,这些都不假,但是我猜潘家不答应这门亲事是另有原因。她们肯定是把我看成蹲过大牢的罪犯了。
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我的哥们儿东平跟我说:“刘老弟,想不想发财?”
“当然想了。”我回答说。
“那就跟我干。哥哥我保证你一个月就赚五百块钱。”
“啥门道能挣这么多钱?”
他说的发财路数其实很简单:从南方买好烟运到木基市来卖高价。我如果入伙就要拿出十分之一的股本,外加我的劳动力,这样赚了钱我就能拿到四成的红利。我知道这样做是非法的,但还是同意了跟他一起干。春节前的一个月我跑了趟上海,运回来一千条“琥珀”牌香烟。这些香烟只卖出去一半就让警察逮住了,罪名是投机倒把。我们可赔惨了—警察没收了卖烟的钱,还扣了没卖出去的货。我被关了三个月,东平被判了两年。敢情这小子干这行已经是老手了,合伙人有好几个。我还不知道他是“专业倒爷”。报纸上把我们的名字都登出来了,我们几个的照片也贴得满大街都是。潘大妈和她女儿不把我当成流氓才怪呢。说实话,连我自己也觉着丢人。
我爱珊珊,但恨她妈。我不能改变自己的过去,只有改善自己的将来。“文化大革命”以后大学重新招生,但是我不敢去报名考试,因为我连中学都没毕业。我看来是没啥指望了。不怕您笑话,我当时唯一的志向就是当一个熟练的泥瓦工。人家潘大妈咋能看上这样的人做未来的女婿呢?
第二年夏天,我听说珊珊报名上了夜校,业余时间学习中国现代史。我也去了夜校的历史班,但是没有正式注册,因为害怕过不了入学考试这一关。这个班很大,有八十来个学生聚在一个教室里上大课。老师从来也不知道我的名字,因为我不做作业,也不参加考试,在课堂上更是从来不提问题。我跟同学们说我是在一家发电厂里当会计,他们也都相信了,甚至连珊珊也把我当成了正式的学生。
过了半个学期,我开始喜欢上了历史课本,特别是讲鸦片战争的那些章节。我觉着珊珊好像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因为她在夜校里并不怎么讨厌我。我央求老媒婆再去潘家提亲,可是那个老东西竟然不愿意帮我。有一天我提着一个走后门买来的四十二斤重的猪头到她家去,她才答应再试试。那个猪头花了我三十块钱呢。
这一次,潘大妈说得更干脆:“告诉刘峰那小子死了这条心。他也配?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听了这话差点气疯了。我发誓总有一天要报复那个老母狗。一个哥们儿给我出主意:“别总盯着那老婆子,干啥不直接追她闺女?”
这真是给我提了个醒。我开始主动往珊珊身前凑。她在夜校里总躲着我,我就到处跟着她。有多少次我跟踪她到小巷子里她家的门口,我也记不清了。她从来不单独骑车回家,总是和铁路局里的三四个姑娘搭伴,我也没有机会接近她。
有天晚上我终于逮到了机会。她正要走进教学楼去上课,被我拦在路上。我问她星期天能不能跟我出去。我说话的时候两腿直发抖。她看起来吓坏了,大片的雪花落在她的粉红色毛围巾上。她说:“我太……太忙,这个礼拜天。下个礼拜行吗?”她的脸颊红了,出气都有点不均匀。
“下个礼拜哪天呢?”我问。
“我现在还不知道。也可能要替一个同志出车。”
“那成。我再找你。”
我像头耐心的脚驴等到了下个礼拜,盘算着怎么让她跟我出去约会。但是,她根本就没来上课。我先头想她可能是病了,那几天城里发生流感,好多人的眼睛都是红红的。我担心她的身体。但是,我的担心很快变成了失望—她一连三个星期都没来夜校上课。我明白她是为了躲我退学了。我当时冲动得想到火车上去找她。可是后来一想,我改变了主意,因为我本来没有想要把她吓成这样。
我不去夜校了,也很快离开了建筑公司。当泥瓦工挣钱太少,干一天下来只有一块五。这时候,国家的政策也变了—私营企业合法了,倒买倒卖也没人抓了。政府鼓励老百姓发财致富。一个农民养貂发了财,报纸上说他是劳动模范,还让他入了党。我也在城里的一个自由市场上租了个摊,开始倒卖衣服。每过两三个星期我就跑趟南方,倒腾回来四大箱子的时髦服装,大部分是女式连衣裙和牛仔裤。这些衣服都很抢手,价格翻了一倍人们买起来也好像不要钱似的。每去一次南方至少能赚九百块钱。我做梦也想不到钱竟然这么好挣,能挣这么多。有时候我都怀疑这些钞票是不是真的。可每次我在商店的柜台前掏出一沓票子的时候,售货员的眼睛都看直了。
我银行里的存款就像吹气似的涨起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我父亲生前是个高级工程师,给我留下的房子很宽敞。我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现在街坊四邻都知道我有钱,而且钱越攒越多,我开始有些担心。每个月我都往银行里存一千多块钱。
我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只要国家打算改变政策了,想啥时候没收我的存款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钱这玩意儿真他妈邪性。它可以改变你的本性。当然不是说你能够脱胎换骨,而是你周围的人会改变对你的态度。这样一来,你看自己的眼光都会不一样了,好像你真的成了高官显贵啥的。我虽然有俩钱,可是还没忘了自己姓啥。我还是过去那个小人物,还是那个刘峰。在我们木基有个靠办家具厂发了财的老兄,每天晚上他都骑着崭新的“雅马哈”摩托车,到最高级的“八仙园”去吃饭。进去后坐下就点五十道菜。他谁也不理,一个人闷头吃。人们都叫他败家子、怪人、暴发户、绝户啥的。我倒是能理解他。他肯定是从前叫别人整惨了。现在他有钱了,对仇人们不能杀不能剐,但是可以用自己的轻蔑来羞辱他们。世上无人不爱钱,他却可以把人们对金钱的崇拜踩在脚下。所以他挥金如土,吃顿饭的谱也摆得像皇上一样。
这种感情实在难以抑制。去年夏天我去市动物园看新捉来的两对猴子。那天又闷又热,看着那些动物在笼子里懒洋洋地走来走去,我自己也打不起精神来。猴子、狮子、老虎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中午我饿了,看到一些人聚在一个食品售货亭前买饼干、蛋糕、水果和饮料,就走过去排在队伍后面。我开始还耐心地等着,可是后来发现那两个女售货员看见我就跟没看见一样。几个比我后到的人都已经买到了吃的,只有我还傻站在那儿。我在她们的眼皮子底下挥舞着一张十块钱的票子,人家都不往我这边儿看一眼。我那天穿了一身八成新的工作服,洗得干干净净。也许我的外表给了她们一种穷酸寒碜的印象。
最后,她们中的一个人问我:“买啥?”
“买啥—你们这儿都有啥最贵的东西?”我说。
“你到底想买什么东西?”
“把你们最贵的蛋糕拿出来。”
另一个女售货员嘟囔了句:“拿出来你买得起吗?”
我一下子就火了,掏出一沓十块钱钞票,叫道:“老子把你们这儿所有的点心饼干全买了!”
两个人傻眼了。她们的经理跑出来一个劲地劝我,说把存货都给了我,这个售货亭下午就没东西卖了。我才不听他那一套,告诉他我家里还有二十几个工人没吃饭呢。我把售货亭里的东西都买光了,雇了两个看热闹的男孩子帮我把大包小包搬到圈着四只熊的熊坑边上,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所有的点心饼干全丢进了坑里。那几只熊用鼻子闻闻点心又走开了。
我知道这件事很蠢,自己也生了几天闷气,而且还感到有些羞愧。火车站和江边码头上有的是要饭的,我自己也知道挨饿是啥滋味。但是这件事反倒使我在全城出了名。您说这不可笑吗?为啥糟蹋点钱却能使一个人扬名呢?花钱谁不会啊。你把钱给一个小孩子,看他会不会乱花?
我的街坊邻居们也开始尊敬我了。看见我提着重一点的东西,马上会有大人孩子跑过来帮忙。有几个老大妈一见面就问我要不要寻对象啊。我说现在还不想考虑。还有媒人干脆找到我家来,反复开导我三十岁前生儿子的重要性—这么大的家业将来总得有人继承啊。我一口回绝她们的好意。我年轻力壮,五十岁前还死不了呢。有几个姑娘大胆地向我抛媚眼,好像我脸上开了牡丹花。我对她们一概不感兴趣,因为我心里有我爱的姑娘。
我的生意越做越大,用不着老往南边跑了。我和上海郊外丹阳县的一个服装厂签了合同,让他们把时装做好直接运到我公司来。我不零售了,只做批发。这样干起来轻松,利润还增长了三倍。五个月前我租了办公室和仓库,在门前挂起了黑底金字的牌子:新新服装公司。
有天,原来的那个媒人来找我,问我是不是还对珊珊有兴趣。我当然有兴趣。这次是潘大妈主动求我的媒婆来给女儿提亲。潘大妈居然说:“我心里有数,早就知道刘峰是个能人。”我当时那个高兴劲就别提了,同时也有点不明白:那姑娘从前连正眼都不看我,这次咋主动送上门来了呢?就是因为我现在有钱了?
我们约好星期六在江边公园里见面。星期五下午,我到“三春浴池”洗了个热水澡,剃头刮胡子地修饰一新。那天晚上我也没睡好,只觉得胸口紧张得喘不过气来。我情不自禁地念叨着姑娘的名字,好像她就睡在我旁边。好像我呼吸的空气都是滚烫的,烧着我的五脏六腑。
星期六的上午,松花江边上满是人。在轮渡码头上,一个学校的小学生们唱着校歌在等着摆渡过江。珊珊来之前我先租了一条小船。
她来了,简直让我认不出来了。她穿着一身黑绸时装,烫着头,看着比以前更漂亮了。让我奇怪的是她并不像从前那样见到我就害怕,而是大大方方地跟我走在一起,好像我俩好了许多年了。她微笑着小声说:“你看着像个绅士。”
我没想到她见面会说这些话,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形容过我。我一时不知道说啥好,心里嘀咕着是不是自己真的变化很大。我穿着粗斜纹棉布的制服短裤,一件T恤衫,戴着太阳墨镜。我这身打扮咋会让她想起绅士呢?
我们把船划到江心,泊在一个小岛上。太阳晃得我有点头晕。我坐在白色的沙滩上,觉得江对岸的城市没那么雄伟了—高楼大厦看着像玩具房子,造纸厂的几根烟囱吐着绿烟。我们身后的江岸上,成排的太阳伞就像冒出来的蘑菇。温暖的微风裹着鱼腥味。
珊珊怯生生地问:“你还恨我吗?”
我不知道她是啥意思,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心跳得跟兔子跑一样。她太漂亮了,简直像个高雅的有钱人家的小姐。一绺鬈发趴在她光滑的前额上,高挺的鼻子很直,活像雕刻出来的。她的门牙把上唇顶得有些凸出,但是在我眼里她的牙齿也是那么整齐光洁。我伸出手摸摸她的脸和耳垂,怀疑身边坐的这个姑娘果真是我无数次从夜校跟到漆黑巷子里的那个姑娘吗?
她用脚趾把白凉鞋扒掉,把脚埋在一小堆沙子里。“你还恨我吗?”她没抬头,又问了一遍。
“行了!”我甩了一句。不知咋的,这个问题让我很不舒服。一阵风吹过,涌起的水波像是铺了一层看不到头的屋瓦。
我搂住她的肩膀,她居然没有躲闪。她盯着我的脸,眼神如醉如痴,尖尖的下巴精美动人,我差点在上面咬一口。我的嘴唇凑过去寻找她的嘴唇,我的心开始狂跳,手也大胆地向下摸去。
她没有抵抗,只是轻声说害怕怀孕。这正是我想要的,只要她怀了我的种,再想离开我就不能了。于是我说:“怀孕了更好。我养活你和孩子。我喜欢孩子。别怕。”
您看,第一次约会我就把她牢牢地焊在我身边了。但是我并没有感到幸福。这件事来得太容易了,甚至比在松花江里游趟泳还容易。我多少有点失望。珊珊过去在我心目中那种神圣的形象消失了,再也不是那个让我觉得自惭形秽的姑娘了。
过了一个月我们就结婚了。婚后潘大妈也卖了房子,跟我们住在一起。我用最高档的商品把我的新娘子全身打扮起来—戒指、钻石手表、十四双皮鞋和靴子、“飞马”摩托车、六对耳环、一条金项链,等等。其实,我早就买了三十条24K金的项链,装进一个瓷坛子里密封好,埋在我们公寓楼房后面小公园里的一棵椴树底下。我随时都会又成为穷光蛋,政府只要发个红头文件就可以没收我的产业和存款。所以我最好留条后路。国家控制金条,不允许个人买卖,那我就买点贵重的金项链藏起来。其实我知道需要用钱的时候我可能一根项链也卖不出去。如果我成了被斗争的资产阶级,您想想,谁还敢从我手里买东西?
珊珊成了我的生意合伙人。她现在调到去上海的列车上当列车员,可以直接从那边捎点贵重物品回来。走邮路一是不安全二是会有磕碰。而且这样捎带还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不用花运费和保险费。只要她带货回来,我就把转手卖出去的收入分给她三成。她心情一好,人也显得更年轻,像个中学生了。但是她那张年轻的俏脸让我觉着难受。我想让她给我生养孩子,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她的肚子还是平平的。我也不知道咋整才好,又不敢上医院,怕查出来是我的毛病她就会离开我。在我们这座楼里,过去住过一个大学老师,因为精液里精子的数目不够,老婆怀不了孕。那娘儿们就跟了一个跑船的海员。我看她是想生孩子想疯了。有时候我也怀疑珊珊是不是在吃避孕药,但目前还没让我找出证据来。
我仍然恨我的岳母。她那张老倭瓜脸总让我想起在电影上看的旧社会上海一个资本家的老婆。有天晚上我喝醉了,抽了她几个嘴巴。但是她没敢告诉她闺女。自从我成了她的女婿,她就变得出奇的好脾气,从来不发火。有时候珊珊出车了,上午不在家,我就当着老太婆的面用钞票引火点煤油炉。这个炉子有十二根火捻,火苗特旺,平时就用它来烧水做饭。她从来也不生气。我觉着她看着我烧钱还能够保持平静是因为她从心里看不起我。
我有一次在《民主与法制》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河南省有个私营企业家既睡老婆也睡丈母娘,三个人每天钻一个被窝。他这样做是为了报复—他从前是杀猪的,这位丈母娘当时骂他是“流氓”。后来他开养鸡场发财了,她就上赶着把女儿送给他。我真希望哪天也把我那个老母狗丈母娘给干了,但是眼下我得再加把劲,让珊珊怀上孩子。